
《空、不空、空有同時》
2024-8
空、不空的問題,即「空有」的問題,「空有」的概念和名號是緊密相關,把這塊講清楚後,對如何命名,如何體驗「諸法空」與「諸法不空」就明白了。
「空有」是佛教核心的一種說法,就是「自性空」或「不空」。無論過去人的註解,還是現在大德們的講義,總會要談「空有」的問題,特別是「空」。但絕大部分講得都是模糊的,很難去體會,在體驗中沒辦法捕捉到。所以,有必要把這塊說一下。
首先要確立「空」和「有」是相對的說法;前面談到的名字建立,「種」和「種差」這兩個也是相對的說法。譬如:火車、汽車、自行車,「車」是種類,在「車」類裡劃分出火車、汽車、自行車,所以「車」具有普遍性,是從根本智「本體」的角度講的。但是,要知道本體的普遍性和它的具體運用的獨特性之間是相對的說法。因此「車」的概念相對於火車、汽車、自行車來講是「本體」的,具有普遍性。但如果「車」的概念和「交通工具」的概念來對比的話,「交通工具」就會包括飛機、車類、船類,甚至還有牲畜類等,這時「車」就屬於「交通工具」種類裡運「用」的部分。
所以在相對的說法裡,我們只需在名相中找到基於「本體」的、具有普遍性的那一個,以及在普遍性中具有獨特性的那一個「用」,總之,並沒有一個絕對性的本體。
或者說,超越所有法之上的「本體」只有一個,就是所有法的「本體」,就叫做一切法的普遍存在,輿它相對的就是「虛無」。所以,不要去找那個「本體」。如果我們要體會所有法裡的「空」,首先要知道「空」和「有」是相對的;談到「性相」「理事」「空有」,其中的性、理、空代表基於自性根本智的屬性、具有廣泛普遍性,沒有個體經驗的邊界和條件。
用唯識的語言,「空」是遍計所執真實性,即「遍計所執性」,其真實性的具體表現就是名字,用佛經語言就是「真實」、「恆常」。但是,這裡的「真實」和「恆常」不是針對所有法的「真實」輿「恆常」,因為針對所有法的「真實」和「恆常」,只講一切法的普遍存在。假如具體到體驗某一法,就要知道名字是「遍計所執性」真實性的具體表現,代表當下這一法的空相,乃至就是當下的這一法。
《華嚴經》十信位文殊師利菩薩演說的《如來名號品》和《佛四聖諦品》全是名字,講的就是基於根本智屬性的,具「遍計所執性」。「遍計所執性」即指我們能給任何一法命名,代表人天眾生有給未知任一法命名的能力,這個能力是真實存在的;因為是針對所有的同類給出來的名字,所以具有普遍性,具有種性屬性。
譬如火車代表一個種類;但在火車、汽車、自行車的範疇中,火車又代表差別智,具獨特性。若要瞭解火車的具體屬性,就要知道火車代表一類,所以火車的名字具有普遍性,屬於火車的「本體」。「遍計所執性」意味着給出的名字涵蓋了這一法裡每一個獨特的個體,全都可以用這個名字,不限於個體體驗的邊界。
通常我們聽到的「空」,或被講成「頑空」,或把一切法發生的第一因講成「空」,之後將世界生起的山河大地認為「有」,這是不對的。一切法的存在本身是整體一切法的「自性空」,我們關注一切法裡的一一法,這一法本身就是這一法「自性空」的具體表現。
具體表現是沒有終結的,並非到此為止,「空」展示完了,後面就是「有」的部分,因此「空」和「有」同時存在於某一法中。「有」的部分是基於差別智屬性的、具有獨特性,依於個體體驗的邊界和條件。在唯識裡就是依他起性真實性,即「依他起性」,其真實性就是「相」和「分別」的部分,在佛教的語言,叫做「虛妄法」、「不真法」、「無常法」。
「空有」「體用」「性相」都是基於名字,文殊師利菩薩在《如來名號品》給出的名字,就是從這一法的「自性空」轉到人天眾生覺知力生起的第一步。這個名字能統攝這一類的所有法,因爲是這一類所有法一一總合在一起給出的名字,所以,名字便在所有一一法的須彌山頂。名字就是「遍計所執性」所設,基於根本智,具有廣泛普遍性。
同一類法裡的某一法與其它同類法的差別,佛教稱為「相」和「分別」。因此,在「用」裡去區分「相」和「分別」;那麼,由誰來區分?譬如在火車、汽車、自行車裡,汽車並不瞭解火車,汽車也不瞭解自行車,只有人的覺知、觀察參與之後,才會形成一個統一的概念:這個是火車,這個是汽車,那個是自行車,這就叫「相」、叫「分別」。
所以「依他起性」的真實性一定要有自我的參與,否則汽車、火車不會給自己一個定義,說自己與其它不一樣。「相」和「分別」在佛教中稱為「虛妄法」、「不真法」、「無常法」。「虛妄法」不是我們平時以為的假的、不存在的意思,佛教講到的「虛妄法」是在差別智裡,有自我因素參與之後形成的諸法之間對「相」的分別、選擇、判斷。
「空」「有」相對而說是為了表達意義,實際上,對於某一法來講,最終「空有」一定要總合在一起,也就是要通過我們自己的參與和體驗,總合在一起就是空有合一,就是如來地一切法,非一非異、非常非斷、非染非淨。如《心經》所說的【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空」就是名字,譬如說車子,車子跟具體的車子它是同一個,是分不開的;但是我們在討論車子的時候,車子這個概念與個體具體的存在是分開的,因爲在「本體」存在的車子之外,有我們的思惟、分別、選擇、判斷,使最終車子的概念指向具體某一個車子,所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把它們合在一起,即是唯識中的圓成實性真實性,亦「圓成實性」。
「圓成實性」所體現的就是「真如」「正智」,因為名字是「遍計所執性」真實的具體呈現,名字代表這一法的存在本身,代表有成為這一法的可能性。譬如我們定義一個水果,我們給它一個名字叫做蘋果的時候,意味著這個水果有成為蘋果的可能性。
所以,在《華嚴經》十信位,文殊菩薩演說《如來名號品》,十信位雖然我們還沒有證得如來地,但是要知道任何一法的名號意味著這一法有成為現實的可能。也就是說《如來名號品》提供了我們生命中的一切法有成為如來地法身世間一切法的可能性,成為如來地無上正覺的可能性。
所以修行者要成就無上正覺,名字是必須要有的,這就輿共外道行法、二乘聲聞的「頑空」完全不一樣了。因為在華嚴行法之前,生起名相、思惟都是在凡夫地,很多人講到要證「諸法空」的時候,都強調不要用大腦思惟,不要用名字、名相。若從佛教核心的行法來講是不對的,因為我們人天眾生最重要的一個屬性,就是能夠給一切法命名,利用名字生起思惟、分別、選擇、判斷,由此而成就無上正覺,如果不用名字的話,就跟其他有情一樣了,怎麼能到逹無上正覺?只能到無想定。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講的就是「空」、「有」是同時產生的。當我們看到某一法的存在時,「諸法空」的力量就生起,給它一個概念,概念指向這個實體,任何一個概念、名字本身就是「空」的力量具體的表現;然後利用這個概念生起思惟、分別、選擇、判斷,就把概念演繹到我們的體驗中,就是「有」。
所以,淨土宗談到阿彌陀佛名號功德不可思議,這裡的名號不單是指「阿彌陀」這個名號,我們對任何一法給它一個名字,名字就有力量,這個力量讓我們生起思惟、分別、選擇、判斷,轉變成生命的體驗。所以名字本身是有力量的,名字的力量不可思議,這就是名號功德不可思議。名號是針對所有名號,所有名字的,不單是「阿彌陀」這三個字。實際上,「阿彌陀」就是指所有名字,但是,我們現在的修行者卻認為「阿彌陀」是專指「阿彌陀」。
從佛教的理論,任何一個名字都是「阿彌陀」名字裡面的其中一個,任何一個名字都是我們自性智慧抓取那個對象的能力的呈現。所以,名字的功德不可思議,名字有力量,當我們加入思惟、分別、選擇、判斷的時候,那個名字就能轉變成體驗,所以是「圓成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