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謂真實》
2024-10-12
「真實」有三個含義:
一是從梵行清淨、從根本智、從自性生起一切法普遍存在的角度講,任何一法的生起皆是真實的,因為它符合自性生起這一法的規定性。這一法包括貪瞋癡慢疑,包括解脫、無上正覺,包括殺盜淫妄酒,這些皆是真實法。這是第一個階段,是站在自性根本智的角度去講一切法皆是真實的。
二是從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的角度去講,「真實」所指向的是以解脫與無上正覺作為標準的。也就是說,當我感受到這一法的時候,我知道這一法是必然生起的,這是從自性本身去講的,它一定生起,遇緣就會生起;但是,我對這法的感受和我對它的處理是由是否指向解脫和無上正覺來決定的。那麼,它在我的生命中是不是我要的那個「真實」?如果這一法給我帶來確實的煩惱,而沒有指向梵行清淨和無上正覺,我就認為它不是真實的,為什麼?因為我只有說「這一法是虛妄的」,才能擺脫這一法對我的束縛和影響。這是第二個階段,即佛教的別教行法階段。也就是我知道它給我帶來煩惱了,但我有一種方法能應對它,在這個環境裡我還能體驗到梵行清淨、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
三是當到達如來地無上正覺的時候,任何一法給我造成的影響,我都知道這個影響是必然的,並且我在必然生起的這一法裡,同樣能得解脫和無上正覺,沒必要去轉變它,因為這一法是符合自性根本智的規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