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報化三身世間的關係》

2024-01-20

物質世界和我們的精神世界,這兩個大體上對應共法世間和不共法世間。一個是基於自然界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的說法,而共法世間和不共法報身世間是基於我們佛教的說法,裏面有很多詳細的東西,我們還要再闡明。

因爲在哲學和自然科學領域,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是二元法。我們能夠面對一切法、思惟一切法,一切法跟我們之間是二元分開的,在哲學裏講是二元世界的。而佛教說的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是統一的,是非一非異的,這一點跟哲學不同。非一非異的意思是說,我們的精神世界不能離開物質世界一切法的存在而獨立存在。

人不能思考一個完全不存在的東西。我們可以思考一隻長角的兔子,雖然在我們世間沒有長角的兔子,但是思考的時候,兔子是在的,角是在的。比方說我們面對當下的一切法,在時空裏就是我們現在見到的山河大地、草木蟲魚,是在共法世間,是在空間裏面的。

因爲時間是從內在生起的,時間是指一切法的延續。我們暫且不講時間,只講空間,空間裏面的一切法是依賴於空間來顯現的,它有廣延性,在哲學上叫「廣延」。「廣延」意思是它有形狀、佔體積、有顏色等一些屬性。也就是說我們是不能離開空間,而單獨去想一切法的存在。

不管是佛教,還是哲學,精神世界不能完全與物質世界隔離開而單獨存在。反之,從我們生命的角度來講,一切事物的存在本身,也不能離開我們對它的感知而存在。這就是解讀佛教經典和自然科學理念的差別。

因爲從自然科學角度講,我們知道在宇宙深處的某些星球,儘管我們的生命體驗沒有到那兒,但它也是默默的在那兒的。但是這一塊不是我們行法實踐所需要的,因爲我們行法實踐的目標,即所有宗教所要完成的任務就是三樣東西,一是罪惡問題,一是苦痛問題,一是生死問題。都是和生命體驗相關的,所以談到宗教的時候,不能離開生命體驗,去談一個物質世界的存在。

從佛教角度來說,我們每個人對世界的這種感知是有邊界的,而一切法本身是沒有邊界的。且我們的邊界可以逐漸拓展的,這種拓展的能力和範圍是沒有邊界的。所以我們還要慢慢的再反覆講清楚差別智的能力與根本智能力間的差別。

談到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在自然科學和哲學它是二元對立的,可以分開說。但是在行法實踐方面,則不能把它分開,因爲離開生命體驗,一切法的存在本身對我們來講就沒有意義。

談到法身世間,從凡夫種性修行經過行法實踐怎樣獲得生命解脫?依佛教的語言,首先要在不共法報身世間依於能覺知觀察的一切法,對一切法生起分別、選擇和判斷。

凡夫種性在報身世間是基於生命個體的思惟模式。剛纔談到娑婆世間,不是指地球,是指我們自己面對一切法的方式來決定我們的生命體驗是在娑婆世間,還是在極樂世界。所以要回到自己覺知一切法方式的那個地方,即最初那個力量的所在處。在佛教稱作不共法報身世間。也就是說我們自己的想法,只有自己知道,沒有第二個人知道,只有自己的體會能夠知道的那一塊,在佛教裏叫做不共法報身世間。

法身世間是什麼呢?當我已經在報身世間能夠構建起如何面對一切法後,比方說我能夠面對煩惱、面對生死、面對種種處境,並且知道怎樣處理它,怎麼管理我自己的生命體驗,這種智慧在佛教爲「如實知」。然後以這種智慧力隨世間各種因緣進一步促成我們面對一切法的行爲,管這個叫做入法界、證法身。

若只是在報身世間,在思惟層面,在道理上明白了,而沒有依照這種原理和方法生起身心作爲, 僅是道理懂了,但做不到,這個不叫入法界。必須得在行爲上,能夠按照極樂世界,華藏世界的規定性,這種智慧力生起行法實踐,這時才叫入法界、證法身。

在《華嚴經》要到十行位以後,生起確切的生命體驗和入世間行法的時候,叫做入法界、證法身。

關於入法界、證法身,我們將在經文的部分談到行法理論,行法次第的時候還要繼續講。因爲這裏面內容是非常多的,很多詳細的東西,到時候都會講清楚。現在我們是凡夫種性,所以我們的世間就是娑婆世界,就是生死法界,也叫法界,但是生死法界。對我們的影響就是生起煩惱困惑,就是娑婆世間。

入法界、證法身,從行法上來講是一體的,是從兩個方面來講的,比如是從主動參與的角度說,還是從體驗的角度說,它是一體的兩面,不同的角度去看,給它不同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