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自我立法,為自然立法》

2024-10-5

「人類為自我立法,為自然立法」的說法來自於哲學。

簡單講,人類的知性能力為「自然立法」。在自然科學裡,我們觀察事物,然後有公理、公式,這些都源自於我們的知性。在知性的基礎上認識世界,就是知性為「自然立法」。

理性為「自我立法」。理性要對自我本能的欲求做出約束、做出管理,在這過程中我們要有一個明確的自我選擇,所以是理性為「自我立法」。

若詳細講,在行法實踐中,或在人類道德領域,理性的作用在於自我的約束戰勝來自本能的欲求。本能的欲求是自然規律,就是自性法,凡是我們天生就有的,就是自性法。理性的作用在於面對這些本能的欲求時能自覺的、甚至自我強迫的選擇符合解脫與無上正覺的作為,或者符合人類道德規範的作為,這是自覺性的自我規範,稱為「自我立法」。

就好像我為自己建立一個法律,我自己自覺去遵守,這叫做理性、為「自我立法」。比方說我們面對生老病死、生住異滅、貪瞋癡慢,這些都是自然法則,也就是自性法則。沒有人能夠逃離,這是自然規律,是如來地一切法的規定性。

然而,理性為「自我立法」的意思是我們必須遵循色身世間生老病死、生住異滅這個自性法的自然法則。在這裡要為「自我立法」,讓我們成為符合解脫與無上正覺的那一個眾生。在人類社會任何時候都要做出符合人類道德規範的作為,管這個理性叫為「自我立法」。

當面對生老病死、生住異滅、貪瞋癡慢的時候,我會具有理性的能力來要求自己:不受這種所帶來的束縛和影響。但在宗教領域裡,會有一種認知,認為到了某天國,或某個地方後,生老病死、生住異滅就會自然去除。這個沒關係,在民間信仰、宗教信仰裡就是這樣提倡的,我們不否定它,因為這屬於另一個領域。

但是當我們走入華嚴行法時就要明白,生老病死、貪嗔癡慢、生住異滅是自性所生法。我們現在所受的束縛,是自性所生法帶來的、是本能的、先天的、自然而然的。在行法實踐過程中則要以般若智慧的力量,也就是要用知性能力、判斷能力、理性能力為我們建立一套法律,這個法律不是約束別人的,是約束我們自己的,讓自己時刻在面對這些自性所生的本能的一切法束縛的時候,能夠選擇符合解脫和無上正覺的作為,在世間人類道德規範領域裡去符合道德的規範,這是理性為「自我立法」。

知性為「自然立法」是當我們認識外在的一切法,例如自然科學就是人類運用知性,通過眼耳鼻舌身去感知外面的一切法而獲得體驗。我們在這種體驗當中去認清外面的一切法為什麼是如其所是的存在、那個如其所是的背後的形式是由我們的知性能力做主的。知性負責在經驗中認識世界,發現其中的奧祕。而奧祕是以人類可以理解的形式存在的,這個形式是依賴人類的認識模式而呈現的。而模式屬於事物本身,同時也屬於人類。

自然科學建構出來的認識自然世間一切法的那些公理、公式、方程式,這些是認識這一法存在本身後,而給它制定的形式,不是我們的一廂情願,而我們體驗到那一法的存在本身,就是以這樣的方式存在的。因此,這個公理、公式就好像為這一法量身訂做的一樣。人類為自然立法,並不是說我們要立一個法則,讓這一法去服從,不是這樣的;而是這一法的存在本身、它的屬性,是通過知性能力認識它後,就可以運用它,運用它就是起作用,因此穩定、必然的起作用是因為這一法存在本身背後的那個形式,當它被提取出來後,並以人類可認知的方式存在,這就是公理公式。即人類為自然立法。

人並不是自以為是的、執著的按照我們自己的偏好來為自然立法,而是通過不斷的叩問事物本身。叩問的意思就是我們不斷的去認識它,然後在認識過程中獲得一種從始至終都能穩定、必然、可重複的一個法則。

這個過程用宗教的語言就是你要不斷的叩問,不斷的行法實踐去檢驗。就好像這個事物本身,在那裡它自己不會說話。如何瞭解這一法背後的那種作用形式呢?就是要讓它說話。所以要不斷的叩問,叩問的過程在自然科學裡就是做實驗,不斷的實驗、不斷的重複,直到能確切把握它背後的存在形式。叩問的過程,就是讓事物本身呈現出它的屬性,就如讓該事物自己說話一樣。

在《無量壽經》裡也有【自然音樂空中贊言,決定必成無上正覺】。那個空中讚言就是要把事物背後存在的形式表現出來,就好像那背後的形式是我們為它所立的一樣。實際上,即便不知道它,那個形式也是存在的,祇不過那種形式、起作用的力量是在黑暗中而已。

人類在自然界中不斷的探索,就是不斷的針對一切事物發起叩問,讓自然說話。當自然說話的時候,就是根本智的規定性發聲、說話。因為,規定性在叩問之前,它是在黑暗中的,但當叩問後它就會以人類可以理解的方式呈現出來。

回到行法實踐,為什麼自性根本智中對解脫和無上正覺的規定性不是直接呈現出來的?而我們生來就具足娑婆世界的一切法,不是生來就具足極樂世界、華藏世界的所有法呢?若以經典的語言,這就是因為魔鬼的力量、生死的力量要大於解脫和無上正覺的力量,或者說解脫與無上正覺是需要理性、需要不斷地叩問和磨練才能顯露出來;而魔鬼的力量、生死的力量因為它是自性法,與生俱來,所以它們總是來得快一點。

如同《華嚴經》普光明殿的住行向地四位行法,世尊上升天宮,天王帶領大眾迎佛入於寶殿,意味着世尊還沒有到天宮前,天王和大眾已先於世尊在那裡了,因為是天生就有的。

十住位天帝釋迎佛入「妙勝殿」,代表首先要有「妙勝殿」,然後才能迎佛入「妙勝殿」,假如沒有建構「妙勝殿」的能力,也不知道怎樣去建造「妙勝殿」,怎麼能迎佛入「妙勝殿」呢?在行法實踐中如何建構「妙勝殿」?就要明白「妙勝殿」本來的意思,天帝釋先要輿阿修羅有一場對戰,因天帝釋所言偈頌符合自性法所以勝出,之後纔有了「妙聖殿」。意味著自我因素首先要能對自己本能的那一切法提出質疑,或許還不能約束它,但可以對它提出質疑,並且要能管理我們的目標,這時才會有生命中的「妙聖殿」,纔有行法實踐,纔有最終的理性,才能真正為我們立法,才能確保取得解脫和無上正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