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段生死,六道輪迴》
2023-11-4
『一個人作惡會不會墮到三惡道?』要明瞭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知道佛教的核心思想是什麼?佛教是覺悟的宗教, 佛教關心的是衆生當下的解脫,因此佛教是關於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教育。十住位之前的凡夫外道、民間信仰的理念會有這樣一個概念,且這個概念還很普遍。而我們要知道佛教的核心思想是智慧,以智慧力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
佛教爲什麼常常談到因果和輪迴?因爲在世尊那個時代,實際上因果和輪迴是婆羅門教思想的核心,是印度民族信仰的核心。婆羅門教講到因果和輪迴的時候,有他自己的定義,就是婆羅門教自己永遠都是在最高層。這個因果輪迴是要告訴其他種姓,你們要想到達婆羅門教這個階層,就要符合因果輪迴,以怎樣的方式才能輪迴到婆羅門的種姓裏面來,所以因果和輪迴是印度民族思想的核心。
作爲佛教修行者,不要因爲佛教裏常常談到因果和生死輪迴,就認爲佛教的核心是講因果和生死輪迴的。不是這樣,佛教的核心是以智慧力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
但是在印度的文化環境下,以智慧力獲得生命解脫,必須要有一個具體的載體。也就是世尊要言說以智慧力成就生命解脫,必須要有一個載體。這個載體就是輪迴和因果,這樣我們才能把佛教與婆羅門教的思想分開。否則我們到印度去會發現人家現在的婆羅門教也在講因果,也在講輪迴,也在講解脫,我們佛教跟他有什麼差別呢?外道宗教的生死解脫,是靠自我被救贖,所以要仔細看清楚因果、生死輪迴裏面的理念是怎樣的?
佛陀在經典上明確反對直接因果,即機械因果。什麼叫做直接因果?直接因果就是簡單的拿某一個因,直接對應到未來的果上。世尊是反對機械因果的,那麼世尊強調什麼?世尊強調的是,從因地的力量生起之後,加入生命活動的參與,特別是智慧力,行法實踐的參與,如何令這一力量生起之後的結果能夠到達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所以世尊講的是中間這一塊,智慧力的參與,強調生命實踐、行法體驗,強調人天衆生的主動性。佛教實際是很積極的,強調在一切法當中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反對直接因果。
關於輪迴的問題,就是分段生死的問題。把這個問題講清楚,才能判斷一個人作惡之後會不會墮三惡道。在外道宗教裏面,生命解脫自我是靠被救贖的。爲了保證自己確實被救贖,不管是佛菩薩慈悲,還是靠上帝的救贖,還是靠誰,總之是靠我所信仰的,生命之外的,一個超乎所有力量的那一個他來把我救贖。
幾乎所有宗教信仰裏面,必須要面對的,就是怎樣獲得生命解脫,認爲是有一種力量把我救贖的。不管這個力量是來自於佛教,還是其他宗教,都是這樣的。爲了保證自己被救贖,我必須要符合他救贖我的條件。
所以不管是『摩西十戒』還是『五戒十善』,這些都是條件,要想獲得解脫,必須要符合這些條件。具備這些條件之後,那一個力量就會把我救贖,在佛教裏叫接引往生,若不符合這個條件,他就不會來接引,不會救贖我,我就不能得到解脫。這在宗教思想裏面是最普遍的,不是對錯的問題,我們只是講他的思想理念。
這裏就有一個當我被救贖,從這一個生死要到下一個解脫的地方去,中間必須要有一個東西是連續的。什麼東西呢?就是我必須要知道我自己是被救贖的,是被接引的。比如我要上天堂,我必須要有一個連續的生命體驗到了天堂。如果這種生命體驗是不連續的,沒有一個自我因素的存在,我怎麼會知道我是被救贖的呢?所以一定要有一個自我因素是被救贖的,並且自我因素的體驗是連續的。
所以,當分段生死命終的時候,阿彌陀如來接引我到極樂世界,這中間我的生命體驗一定是『連續的』。如果不連續,我怎麼能知道到極樂世界的那一個是我自己呢?這個過程要把它說清楚,就要設定一個靈魂,要有一個實在的自我,『實在』的意思是說,我的體驗能夠證明這就是我自己。而且必須我的體驗是連續的,如果不連續,就沒有辦法證明這個是我,不知道下一秒鐘的我,是不是就是這一秒鐘的我,所以要有一個靈魂。這是宗教裏講到的生命解脫的過程,有個自我,有個靈魂,實際上往生極樂世界,在很多修行者的理念裏面也是這樣的。
如果沒有生命體驗上的連續性,或者說沒有個體知識上的連續性。這裡知識不是指書本知識,而是指我能夠知一切法、體驗一切法。沒有這個連續性,我就不知道往生的那一個是不是我,普遍的宗教理念裏面基本都是這樣的。
而佛教不是這樣,佛教強調是聯繫分段生死的那個因素,也就是我這一階段的身體壞滅了,連接我到下一生去的那個因素,我們不稱它爲靈魂,在佛教裏叫做『補特伽羅』。剛纔我們談到了,要能保證自己下一輩子到什麼地方去,必須要有自我因素,並且要有體驗上的連續性,意味着我到另外一個世間的時候,必須要記得我在這個世間的生命狀態,否則我沒有辦法證明那一個就是我。
在佛教管分段生死之間的那個力量叫做『補特伽羅』。這個東西不能算是靈魂,因爲它不強調自我因素的體驗,以及知識上的連續性。那我們的分段生死是靠什麼力量直接到下一生、下一個分段生死的?說到底是根本智的力量,就是『補特伽羅』。我們可以認爲『補特伽羅』就是自我因素。
在前面講義裏面我們反覆談到過『無我』,那個『無我』不是要把自我因素的力量息滅,我們沒有辦法息滅它。因爲自我是生命體驗的核心,生命中的一切法要依賴於自我因素才能生起,這個因素就是『補特伽羅』。是根本智的自我因素的力量,而不是差別智中的。也就是說,分段生死最終是靠根本智力量去延續的,根本智的力量無所謂體驗上是不是連續,因爲體驗上的連續源於差別智的色身,所以『補特伽羅』不能直接翻譯成靈魂。
儘管它不強調識上的連續性,但又具有能帶動分段生死流轉的力量,這個力量就是根本智中自我的因素。在分段生死中隨緣,什麼叫做隨衆生的生死?就是隨色身生死的法則來呈現的。什麼叫法則?對我們人類來講,要靠男女關係爲緣纔能夠到人類。如果是畜生類,要靠畜生類的關係爲緣才能到畜生界。所以總體來講,絕大部分人類還是以人類爲緣在這兒輪轉,畜生類是以畜類爲緣去輪轉,除非有個別衆生是跨界的,譬如我們人類跟畜生類有緣,他可能就到那兒去了。
這裏要說明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在經典中會看到修行五戒十善爲什麼是人?在以往的理念裏面會說我修行五戒十善,我下一輩子會成人。而華嚴行法,強調的五戒十善是對人的規定性,不是指色身。我們可以環顧周圍,明明有很多人,他們並不遵守五戒十善,人間也並不都是好人,那麼沒有修五戒十善的這些人怎麼到人間來的?他們是跟人類有緣就到了人間,畜生也是一樣,除非它與人類有特別的緣分纔到人間。我們在解讀華嚴講義裏談到過,五戒十善乃至於六道輪迴,是在修行者意念的起心動念當中輪迴的。
六道輪迴是隨着我們生命活動意識的參與,到一切法中的這種模式裏輪迴的,並不依賴於色身,而色身要依賴於色身的規定性去輪轉。色身的規定性就是人類要依賴於人類的因緣,畜生類依賴於畜生類爲緣到畜生界。所以這點可能與我們以往的很多理念都是不一樣的,就是三界諸天是依賴於我們思惟方式的不同,在生命當中呈現,不是物理世間的。
我們在二十八講裏面談到過慧遠大師的『神不滅論』。當時就說清楚了『神不滅論』的那個不滅的神到底是什麼東西?神不滅論裏面藉助的核心思想來自於莊子,用『薪火相傳』為例,但不能說明火離開薪之後是怎樣的。
人類色身的傳遞,最終要靠根本無明、根本智的力量。因此行法實踐我們認爲獲得的那個成就,如果沒到達入滅盡定行法階段,就不容易直接帶到下一個分段生死。
但是生起行法實踐的習氣是可以傳遞到下一個分段生死的。它不是繼續上一次的分段生死,而是有那個習氣。習氣是業力,習氣能夠入根本無明、根本智的,作意思惟就是爲了訓練這個習氣。
色身的輪轉,說到底是依賴於根本智、根本無明的力量去輪轉的。那裏面有一個因素,就是『補特伽羅』。『補特伽羅』爲什麼不直接翻成自我、翻成靈魂?因爲它在輪轉的時候,不是靠連續的生命體驗、連續的識去證明自己輪轉的,而是靠根本智、根本無明的力量推動輪轉的。所以下一個分段生死,很可能你對這一世完全不瞭解,但是你的行爲會和這一世、跟以前會很像,因爲你的習氣在那裏面。所以修行者保持分辨善惡,保持思惟、選擇和判斷的習氣,保持戒、定、慧,形成一種行法實踐形成整體的總持力,這個就是根本智的力量,以這個去超越生死。
分段生死是在差別智當中,不在根本智當中。因此,如果我們見到周圍的人生來爲善、生性溫和,就不用擔心他會到惡道去,到畜生道去,不會的,因爲他有爲善的習氣,不爲惡的習氣。所以像這一類的都是在人這個範疇裏面來輪轉的,當然有可能說他會帶來疾病、帶來災禍。
比方說一個人好爲惡,他也不修五戒十善,他是不是一定要到三惡道,也不一定。從宗教的角度講,認爲他一定會到三惡道,因爲毀謗三寶,毀謗上師,毀謗善知識就會到三惡道。要知道這個三惡道不是從分段生死的角度去講的,是從變異生死,從你的理念體驗的角度去講的。因爲當你毀謗三寶、毀謗善知識的時候,這一刻你的生命模式是在爲惡的階段,但不是指分段生死的。
實際上,當人死了之後,短期內還是和當下的家人在一起的,這是最常見的現象,親人故去短期內,在我們佛教講頭七、三七、五七、七七、兩個月、六十天短期內都和家人在一起。爲什麼呢?因爲他生的時候,跟家人在一起的習氣都在,所以會跟親人在一起。但是很快,隨着自我因素就是『補特伽羅』的隨緣不同,根本無明、根本智所生起來的境界相不一樣,他就會隨緣。由於他的體驗不一樣,境界相不一樣,投生的世界也就不相同,所以投生的力量來源於根本無明、根本智。他可能和這一生的家人不遠,也有可能跟這一生的家人不相關。但即便是相關,也並不是像我們想的那樣,記得前一輩子,或前一生是怎樣的。『記得』是指生命體驗和知識是連續的,不是這樣的。『記得』是要靠具體的生命體驗,所以他不一定是記得,但是你會發現這個人的習氣是符合他以前的習氣,因此不一定記得,習氣就是業力。
我們在華嚴經行法理論裏面,特別強調修行者必須要培養自己對善知識所言的分辨力。『分辨』的意思是將善知識所言轉變到行法實踐,可以就是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這段時間可以,下段時間不可以,這個因緣可以,下個因緣不一定可以等等都要看清楚。所以當這種分辨諸法、分辨善惡,生起思惟,選擇判斷,形成一種習氣的時候,這個過程時刻給我們帶來的生命體驗,一定不是在惡道的。
佛、法、僧、善知識是自性當中善根的呈現。當我們說毀謗佛法,毀謗三寶要下地獄的時候,他不是直接因果的。誹謗,它需要違背自性當中對於善法的規定性,並且成爲習慣性的行爲,習慣性的行爲就形成業力。比如我們很多修行者有這個毛病不自覺的狂禪、喝佛罵祖,認爲這是無上正覺。對於這件事,狂禪和喝佛罵祖本身會形成一種障礙,這個障礙就是拒絕生起理性的思惟,分別、選擇、判斷,會受一非餘、得少爲足、自高自大形成自我禁固,這個自我禁固,就是自我形成的地獄。禁固就是地獄,不是別人讓他下地獄,是自己的知見成爲障礙,這個障礙不容易改變,管這個叫做地獄。不是等分段生死之後地獄才現前。
因此不符合諸法規定的那種堅固的執着都會是地獄,甚至不如理如法的皈依上師善知識,同樣是這個結果,因此世尊講依法不依人,依意不依語。我們有的修行者也知道這兩句話,但是對於某一位善知識,某一位上師,他堅固的執着,就屬於這個方式,以這種模式生起的行法實踐,也是在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