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因素》

2023-9-30

進入到華嚴行法,進入到大乘佛教行法,修行者必須要把「自我因素」搞清楚。『自我因素』從兩方面來落實:一是根本智,它的作用是生起生命中的所有法;二是差別智,它的作用是感受個體生命的存在,生起對一一法具體的知識、經驗和體驗。

在共法別教、二乘聲聞、凡夫外道行法階段,修行者的第一目標是證諸法空,得生命解脫,因此要止息自我知識、經驗和體驗的束縛和影響。所以,這個階段的行法要強調「無我」,強調『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但這是一種模糊籠統的概念,很多這個階段的修行者由此認為要在生命中完全息滅『自我因素』,這樣才能得生命解脫。不是這樣!這是很大的誤解!

簡單來說,任何人都不能離開『自我因素』去證生命解脫,『自我因素』是生命的核心力量。佛教中的『無我』是指止息『自我因素』帶來的束縛和影響,而不是止息『自我因素』本身。《華嚴經》的所有行法都是圍繞這個因素生起的,必須明確這個理念才能到達華嚴行法。

修行者進入到華嚴行法階段,到達別教菩薩道種智行法階段,要依梵行清淨,重新建立圍繞自我因素的知識、經驗和體驗。修行者最終是以『自我因素』的力量,在一切生命體驗中呈現出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

華嚴行法的十地位是別教菩薩無上正覺成就處。三賢位所成就的一切智慧要能落實在眼、耳、鼻、舌、身一切法中。眼、耳、鼻、舌、身一切法即自性根本智所生的一切法,即如來藏一切法。這和見性位之前的凡夫外道、二乘聲聞行法理念不同。

修行者是在眼、耳、鼻、舌、身的所有生命體驗當中,成就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並非離開這一切法而別有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成就處。因此,這裡講「是主、是依,是常」。換句話說,這一切法皆是真實法,是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成就處。

「常」代表生命本身具有覺知性,一切法不生不滅,由根本智所生的一切法皆是自性所生,所以是「常」。

「主」是指『自我因素』是生命的核心力量,生命中的一切法是以『自我因素』為主、為所依。『自我因素』是生起生命中一切法的第一因,不要在此之外,再去找一個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若在眼、耳、鼻、舌、身一切法之外,再去找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即是凡夫妄想。

凡夫妄想的力量和菩薩證得無上正覺的力量是同一個力量,皆是生命中覺知性、判斷力、總和能力的體現。凡夫眾生因為沒有經過學習和訓練,所以這個力量呈現出來的就是妄想。妄想不能帶來穩定的、連續的、必然的生命體驗。而修行者經過道種智行法,經過學習和訓練,同樣在眼、耳、鼻、舌、身一切法中,卻能令此一切法呈現出梵行清浄、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菩薩種性的善用心、善思惟能夠生起穩定的、連續的、必然的生命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