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種性的三十七道品的行法實踐》

2023-9-30

這個問題非常大,需要將不同種性的三十七道品說清楚,下面簡單介紹三種,作一下對比。

三十七道品是原始佛教時期世尊宣講的核心行法理論,即: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世尊在上座部經典當中有很多關於三十七道品的演說。

不同種性的修行者,對於三十七道品的體驗不一樣。

簡單來講,凡夫、二乘聲聞、共法別教的三十七道品是依聞法模式建立的,世尊宣說,經典記錄,修行者模仿、照做,依三十七道品行法而獲得生命解脫。絕大部分的修行者都是如此,古往今來的大德們亦如此宣說。

在華嚴行法中,菩薩種性分爲別教菩薩和圓教菩薩兩種。別教菩薩在差別智行法階段;圓教菩薩在根本智行法階段。修行者需要經歷別教菩薩的差別智行法,才能到達圓教菩薩的根本智行法。

不共別教菩薩是在差別智行法裡面,他有針對行法實踐生起的清淨法習氣,就是對自己的行法實踐能夠生起審核的習氣。審核的意思是,修行者在住行向地四位行法當中,一、要確認我的行法實踐能夠到達、二、要符合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所以,每一個行法實踐的生起,每一個念頭的生起,他總要去審核一下,是不是這樣的?那麼有這種審核就是在住行向地別教菩薩行法階段。而根本智行法階段,也就是普賢菩薩法界的圓教菩薩沒有這個習氣,然而沒有這個習氣並不意味著修行者不對自己的行法實踐如實知,而是此時已變成一種自覺的行為。

什麼是自覺的行為?比方有一個人喜歡下棋,在住行向地四位行法裡面的菩薩,相當於我在學習下棋、訓練自己下棋的過程中,我總要有一個審核:這一步走得對不對?或者說我有一個目標,我要讓這一步走對。而在根本智行法當中,這個過程還是有的,他知道走這一步是正確與否,他是一種自覺的行為。什麼意思呢?同樣是下棋,就是我有目地性,我的目地性跟我現在的行法實踐和體驗是否在同一個位置。假如我的行法實踐與行法體驗就是我的目地本身,那麼這就是在根本智行法裡。我們在七十講入法界品,普賢菩薩法界的部分,把入滅盡定行法與不共別教菩薩行法已經解釋的很詳細,大家可以去參考。

在住行向地別教菩薩的行法階段,解釋三十七道品比較容易,因為我們有三十七道品的標準,都可以去衡量,可以針對自己的行法實踐提出審核,這是別教菩薩種性的三十七道品。

圓教菩薩的三十七道品則必須要回到根本智本身的屬性。修行者指定的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是否具有規定性,是否有一個確切的標準和屬性。達到這個標準和屬性,才能讓我們到達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換句話講,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不是靠散漫的、隨機的、盲目的可以實現,必須要有確定的規則。

就好像我們開車上路一樣,怎樣保證交通安全?就要有嚴格的交通法規,交通法規可以保證我們開車的安全和自由。交通法規看上去是一種限制,人們不能胡亂開車,不能想怎麼開就怎麼開。但正因爲有這種交通法規,才能保證每一個人的安全和自由。安全和自由不是靠散漫的、隨機的、盲目的開車獲得的,隨機、散漫、盲目是凡夫種性所要的自在解脫,沒有規則、規範,這種屬於生物本能的慾望滿足,不是修行者所要的自在解脫。修行者所要的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具有嚴格的規則、規範。這個『規則、規範』在佛教就是三十七道品,依三十七道品生起行法實踐才能獲得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

聲聞種性的修行者會有這樣的理念:經過三十七道品行法之後,會有一個結果,叫做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而從菩薩種性的角度來看,特別是圓教菩薩、普賢菩薩法界的修行者來看,三十七道品是我們人天眾生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呈現,它是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具體的規則、規範。也就是說,修行者到達普賢菩薩法界,三十七道品就是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在它之外沒有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因此,修行者到達普賢菩薩法界的時候,三十七道品是修行者自覺的行為規範,不會認為遵守三十七道品是一種因地的行法實踐,在此之外有一個可以獲得的結果。它不是因地的行法實踐,而本身就是一種果地的呈現。

在《佛說阿彌陀經》,世尊講給舍利弗尊者的,就是以三十七道品行法成就極樂世界。假如以聲聞種性的形式去理解《佛說阿彌陀經》,就是我們必須要按照三十七道品作為行法實踐,來獲得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假如按照菩薩種性,特別是普賢菩薩法界修行者的種性來說,三十七道品本身就是極樂世界的呈現,它不是模仿、或者有目地性的遵守來完成的,而是自覺生起的。這種自覺生起的三十七道品的呈現,就是普賢菩薩法界的一切法,就是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

根本智本身有種種的規則、規範,這裡只是談到菩薩種性的三十七道品,還有很多種其它的規則和規範,比方為什麼要以十波羅蜜的行法來成就華藏世界?十波羅蜜的行法即出於根本智的規則、規範,因爲根本智有這樣的規則和規範,修行者才會有根本智的能力生起道種智行法,假如根本智沒有這樣的屬性,我們在道種智行法裡面也不會去實踐這種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