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我監督的因素和機制》
2024-10-12
【問】:佛教和外道行法本質的區別,就是說外道有一個固定存在的本質。是不是可以說是一個自性以外的固定存在的本質呢?
【答】:外道不講自性,是因為這些共外道行法裡面,他們不會見性,所以您可以認為那就是自性以外的。但實際上從佛教來看,那個東西也是自性所生的,衹是他們不認識。
【問】:所以這纔是原因,不把那自性以外加進去,是因為這個固定存在的本質本身其實是自性生的。
【答】:對。只是他們認錯了,沒有到見性位,就好像剛才提起的這個問題是一樣的,佛教要有一個能自我監督的因素、層面和機制。但是這個理念不是很多人都能理解的。佛教講在我們自己與所面對的一切法之上,要再建立一層,這一層不在「我」之外,而是自己對自己的一個觀照和反思,即要用高於我自己的那個標準去衡量我自己的行住坐臥,去命令我自己,管理我自己。實際上,佛菩薩所指的就是這上面的一層。譬如經典裡的那些諸佛與菩薩眾俱、諸佛與菩薩對話,講的都是這一層,應如何監管、如何審核我們自己的心所思法、身所做法。大乘經典都是這一層的言說,不是指歷史上悉達多太子在樹底下與多少人在一起討論了半天,然後寫成文字傳到現在,變成我們的經典,不是這個意思。
所以諸佛菩薩是在那一層存在的,那一層在佛教就是實報莊嚴土,就是自性地的諸佛菩薩。
【問】:明白了,清楚了。我的那個問題的點就是您定義外道特質的時候,我的感覺是自性以外,去想一個固定的個體,是自己身外的一個東西,因為他沒有,所以其實那個加進去的就多餘了。
【答】:對,他們不見性。共外道法是什麼?他設定一個高於自己的那麼一層來審核我自己,他的認知則是那一層不是我能夠到達的,是由別人來管理的。既然是別人管理的,那當然上帝管理也可以,阿彌陀佛管理也可以,那一層就是在我身心體驗之外的,所以你的阿彌陀佛跟基督沒有差別。
【問】:我再插一個問題,剛才您說外道的修行者不能見性,那我們在講課中也説到外道、共外道的這些行法最高只能到達第七住位。如果從這上面理解,外道所謂到達的第七住位,其實是到無想定,因為要想真正見性,自我因素要起主要作用,所以外道最多隻能到達華嚴行法的第七住位,可不可以這樣理解?
【答】:如果在佛教宗教裏,您這麼說是沒錯的,站在佛教的角度去講,佛教強調的是見性,就是強調自我是生命中的第一因素。但是如果從佛教是覺悟的宗教這個角度來講,佛教就是覺悟的教育,佛就是覺悟,那就不限於是否佛教,很多人也可以認識到自我是生命中一切法的核心,是自我生命的主體。這在傳統的宗教性佛教裏是不認可的,認為只有我們家能見性,別人都不會見性,不是這樣的。我們若把佛教劃在教育的範疇,佛教就是覺悟的教育,這時您就會發現很多人,人家同樣能到第七住位,得梵行清淨,甚至比這個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