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謂真實》
2024-10-12
【問】:梵行清淨前提下的體驗,真實體驗既然是法為實,我就會有體驗。我說一個生活中常見的例子,例如客戶刁難或無理,這時我的方法是,我臉上非常生氣,聲音是怒吼的,但心裡不生氣,這種是合法還是不合法?
【答】:這是個好問題。是這樣的,咱們剛才談到先以梵行清淨為前提、為基礎,然後再看一切法的真實。我們前面談到「真實」這兩個字,怎麼判斷我的感受是真實的。您剛才的問題就是我要怎麼判斷我當下對這法的感受是不是真實的?我來跟您解釋一下什麼叫「真實」。
「真實」有三個含義:
一是從梵行清淨、從根本智、從自性生起一切法普遍存在的角度講,任何一法的生起皆是真實的,因為它符合自性生起這一法的規定性。這一法包括貪瞋癡慢疑,包括解脫、無上正覺,包括殺盜淫妄酒,這些皆是真實法。這是第一個階段,是站在自性根本智的角度去講一切法皆是真實的。
二是從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的角度去講,「真實」所指向的是以解脫與無上正覺作為標準的。也就是說,當我感受到這一法的時候,我知道這一法是必然生起的,這是從自性本身去講的,它一定生起,遇緣就會生起;但是,我對這法的感受和我對它的處理是由是否指向解脫和無上正覺來決定的。
那麼,它在我的生命中是不是我要的那個「真實」?如果這一法給我帶來確實的煩惱,而沒有指向梵行清淨和無上正覺,我就認為它不是真實的,為什麼?因為我只有說「這一法是虛妄的」,才能擺脫這一法對我的束縛和影響。這是第二個階段,即佛教的別教行法階段。就是我知道它給我帶來煩惱了,但我有一種方法能應對它,在這個環境裡我還能體驗到梵行清淨、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
三是當到達如來地無上正覺的時候,任何一法給我造成的影響,我都知道這個影響是必然的,並且我在必然生起的這一法裡,同樣能得解脫和無上正覺,沒必要去轉變它,因為這一法是符合自性根本智的規定性。
這裡我講了三個「真實」,不知道給您講清楚沒?
【問】:聽明白您這三個真實。例如我知道對方是搶劫,我又喊又叫威懾他,我心裡是沒有生氣的,我覺得我在演戲。但剛才您這三個真實,我好像哪一個都沒靠上。生活中還有其他類似的情況,那到底合不合佛法?我理解在世間法中,一味的順從是對的,是梵行清淨,它是好是壞我都當沒發生,我一味的忍辱包容是對的,佛法也是這麼說的。
【答】:這個不對。一味的包容是不對的,這是世間法、是共外道法。佛教講究解脫和無上正覺不是指一味的退讓,不是這樣的,需要遵守規矩。從佛教行法概念來講,佛教為什麼是覺悟的宗教,覺悟是什麼意思?就是在我們的行法實踐,或者行住坐臥的時候,有一個因素是能夠觀察到自己的所思所行的。我們平時的行住坐臥,只是專注在事情的本身,而佛教覺悟的行法是指我能夠看到我自己的所思所行。這是第一步,這就比普通人要多一層,即我能知道我在這樣做。
第二步就是生出一個能夠反觀自己的那個因素,能夠規範自己的心所思、身所做,就好像有那麼一個人天天跟著我一樣,他來指揮我的行為、思惟。在一般情況下,如果我是普通人,就會這樣做;但如果邊上還有一個「他」,其實也是我自己,在觀察我的時候,他認為我應該那樣做,我可能就改變我的行為,用邊兒上的這一個「他」來自我管控,這叫做覺悟行法。
就是要有這麼一個因素能反觀自己的心所思、身所行,我們普通人沒有這個。只要有這個能反觀、監督、審核自己心所思、身所行的因素出來,就逐漸走入佛教不共外道行法。當然,有可能這個因素對我的審核和指導會出現偏差,使得事情解決的不圓滿,所以要回來調整,以便下一次能解決的更圓滿。因此,並不是說您對世間的一切法要一味的順從、逆來順受,佛教不是這樣的。
小綿羊沒有攻擊力,但它不會成佛。菩薩既有低眉慈悲的一面,也有金剛怒目的一面。菩薩是誰?菩薩就是您自己邊上的那個「他」,就是另外一個您自己。那個時刻監督、審核自己的因素就是您自己的菩薩,您自己的佛菩薩每天監督說:這件事情是不是應該這樣做,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這個就是佛教行法。不在乎您是不是逆來順受,是不是呵斥別人,如果您面對邪惡的時候,還是順從,對世間就是犯罪。我給您講清嗎?
【問】:非常清楚。非常感謝!我在做這些事的時候,有時候覺得自己不符合佛法。因為我這麼想,善惡不是不分別嗎?可是我又覺得不對,因為你這樣是縱容了對方。
【答】:沒錯
【問】:謝謝。我知道怎麼做了。
【答】:就是要有一個監督自己的,即自我監督的因素,那就是我們自己的佛菩薩。當我們的色身入滅的時候,那個就會帶我們到極樂世界,不是外面敲門進來的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