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我因素的其他作用?》
2024-09-28
【問】:在《華嚴論義四》裡講到:本體界的自我因素生起作用,這個作用裡面其中有一個就是指向世間的一切對象,指向眼耳鼻舌身的一切體驗。可否講一下自我因素的其他作用嗎?
【答】:我們平時生命中的一切法都是依靠自我因素生起的,自我因素就是生命中的天帝釋。生命中的自我因素為什麼很重要?為什麼自我因素是成就無上正覺核心的力量?在上座部經典裡面,就談到南閻浮提人有三種事超越其他界的眾生,哪三種事?第一個勇猛強記,能造業行;第二個勇猛強記,勤修梵行;第三個勇猛強記,佛出其土。這三條裡都有「勇猛強記」,在凡夫種性就是堅固的執著。
這種堅固的執著,一旦轉變成我們行法實踐中的力量,就變成精進力。在這個作用下,它能造業行,就是能夠在一切法中生起身心作為。這個身心作為能帶給我們知識、經驗和體驗,所以知識、經驗和體驗是依賴自我因素建構的業行。同時,自我因素還能勤修梵行,勤修梵行是指向生命解脫的。因為自我因素既在本體界,也在現象界,我們為什麼嚮往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因為自我因素本身有這個能力,讓我們能自覺的對解脫和無上正覺生起好樂,所以纔有勤修梵行、纔有佛出其土。
講課中,我們常常談到《大涅繁經•如來性品》中的一段話,就是【諸佛雖為一切眾生無上大師,然經中說為天人師,何以故?善男子!諸眾生中唯天與人能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能修十善業道,能得須陀桓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闢之佛道,得阿諾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號為天人師】。天人師是佛的十號之一。我們常常聽到有動物成佛的,比如誰家的雞成佛了等等。嚴格來講,不是這樣的。它有可能往生善道,但是它不會成佛。世尊在經典中明確講動物必須經過人天道才能成佛,否則動物也可以成為天人師了。
我們必須清楚【諸眾生中唯天與人能發菩提心】。發菩提心的意思就是依於根本智的力量發心。《華嚴經》裡講的很清楚,當修行者到達第七住位證一切智,證諸法空時叫發菩提心。
證諸法空的意思是去除差別智中的自我因素的知識、經驗和體驗帶來的影響,稱此為發菩提心。在此之前發的菩提心都是露水道心,不堅固,但是已很讚歎了。假如能明白這個道理,真正發菩提心就不會退轉;可是我們現在發的菩提心很多時候會退。準確來講,在《華嚴經》發菩提心有兩個位置,一個是依於根本智的發心,就是十信位入阿毘跋致性;第二個就是依於十信位根本智的發心,在某一法中去落實,就是在十住位,這時就進入阿毘跋致地。「地」是什麼?「地」就是十信位的入阿毘跋致性的能力能夠具體落實在眼耳鼻舌身的任一法中。
因此,大家要把「發菩提心」詳細的看清楚。十信位的發心就是自性本身能提供的這個能力,能夠提供成就解脫和無上正覺的一切法,能夠為我的行法實踐做出保證。除此之外,不再需要其他的東西。明白了這個道理後,就會去除異身異時異處的行法理念,專心致志的在當下的一切法中去落實行法實踐;到這一步就是十信位發心。
進入華嚴行法的十信位是入阿毘跋致性,「性」代表能力,就是我知道我自性中有這個能力,有這個保證,不需要異時異身異處的行法理念。凡是在異身異時異處行法理念裡,是沒有辦法到達見性位的。為什麼?自性地一切法就是當下的一切法。如果換一個地方成就無上正覺,意味著對在當下自性生起的一切法中成就無上正覺沒有信心,所以這是進入華嚴行法十信位的一個重要標誌。只要去除凡夫種性、共外道的二乘聲聞那種取一捨一、異時異身異處成就的理念,就進入華嚴行法的十信位。
十信位的具體表現就是文殊菩薩演說《如來地名號》,然後一直到生起《淨行品》和《賢首品》,這六品經文把我們剛才談到的在一切法中生起般若智慧的過程都講清楚了。
生起般若智慧的過程就是我們的先天知性能力、判斷能力、理性能力,在自我因素面對的當下一切法中的具體落實。這時的知性能力的表現形式就是能夠生起覺知、思惟,給出名相、概念。判斷能力就是確認這一法確實是當下我能體驗到的。我們如實知一切法靠什麼如實知?就是靠知性能力和判斷能力。理性能力就是把這一法和我們生命本身合成一個總體,在這個總體的一切法中成就解脫和無上正覺,所以理性能力能確保我們在每一法中都能得解脫和無上正覺。
般若智慧的三個特點就是概念準確,次第清晰,系統完整。系統完備體現的就是理性能力,理性能力能夠幫助我們看清生命中的所有法。這個「看清」不是從一一法的角度去看的,而是從總體的、模式的角度去看的。般若智慧在乎的是長遠的生命模式,而不是細節,因為細節是在當下具體的某一法中去用的,是生滅法裡面的。般若智慧本身它在乎的是長遠的看待一切法的模式,我們是利用這種模式落實在一切法中,成就無上正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