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定慧」在不同行法次第、不同種性的界定

2024-09

【問】:獲得空性智慧才能脫離生死,但空性智慧的獲得需要經過戒、定、慧三學的學習次第,一步步修煉才能獲得,有比量證得和現量證得,初學者需要從瞭解完整的教法和修行次第,通過聞、思、修才能一步步學習,《華嚴經》所講解的修行次第是在證得空性之後的修行次第嗎?初學者學習華嚴經需要怎樣的基礎?

【答】:談到戒定慧三學,一定得認清種性,要看自己的行法實踐是在哪個種性的戒定慧裡。

我們現在是學習華嚴行法理論、行法次第,一個重要標誌就是要概念準確、次第清晰、系統完備。也就是說,對行法實踐、行法理論相關的名詞必須要有準確的詮釋。「準確」的第一個意思是從理性上的理解和詮釋;第二個要能落實在行法體驗中。因此,不能離開行法次第來談戒定慧三學,必須要界定「戒定慧」是依賴於共外道的,還是依賴於二乘聲聞、共法別教的,乃至按照華嚴行法,是依於根本智行法的,還是依於住行向地差別智行法的。

「戒定慧」在不同的行法次第、不同的種性所帶來的生命體驗不一樣。 「戒定慧」在沒有轉變成具體的生命體驗時,只是一個概念、名詞,具有普遍性,是基於根本智建立的;但是當轉變成具體的行法體驗時,就必須要有條件,要劃邊界,也就是它是落實在哪一種性。依照不同的種性、在行法次第上來界定戒定慧的生起,然後依它來一步步證得解脫和無上正覺。因此,不能把「戒定慧」窄化、概念化。

談到「比量證得」和「現量證得」,簡單來講,「比量證得」指概念上理解是否準確;「現量證得」就要在眼耳鼻舌身一切法中有確切的體驗。一些善知識的講法中很多地方都是概念化的、模糊和不準確的,所以當我們要界定行法實踐時,這些屬性都需要我們自己加進去。

一個概念、名詞在沒有落實到具體屬性時,是能涵蓋它所能涵蓋的一切法。譬如「蘋果」的概念包含了天底下所有的蘋果,「房子」的概念包含了天底下所有的房子。也就是說,我們賦予某個概念的屬性越少,它所涵蓋的物體就越多。比如:如果把「戒定慧」裡的「戒」當作概念來看,它就包含了所有的自我約束。

因此,無論是外道,或是聲聞、緣覺等等這些概念,賦予的屬性越少,就越難界定它所指向的具體對象和體驗。換句話說,賦予一個概念的屬性越少,這個概念所涵蓋的物體和體驗就越廣泛。相反,賦予一個概念的屬性越多,它所涵蓋的物體和體驗就越具體。因此,要從一個概念到具體的體驗,就要給它添加屬性,加的越多,劃的邊界越多,使概念轉變成體驗的條件就越具體,直至落實在某個具體的事件上,這時從概念到體驗纔是最準確的。給一個名詞賦予屬性,給它劃邊界的過程,就是從這個名詞到行法實踐的演繹過程。名詞代表根本智,賦予它的屬性、層次越多,它所指向的差別智生命體驗就越準確。

從名詞的角度講,「戒定慧」代表一種原則,這是從理論上、力量上來講的;但是當我們賦予它具體的屬性時,同樣的「戒定慧」在共外道、二乘聲聞、共法別教、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位行法中,由於涵蓋的對像不一樣,所帶來的體驗也就不一樣。等哪一天,我們能真正把不同行法次第裡的「戒定慧」和體驗清楚地書寫出來時,就是諸佛菩薩的比量證得、現量證得。要知道,諸佛菩薩的經論就是這樣寫出來的。現在的修行者將來成就無上正覺時,是有責任把這些行法理論言說清楚的。這樣,在一起學習的人也能獲得輿諸佛菩薩同樣的能力,能把經典準確地、有次第地集結出來。

關於提到的「華嚴經所講的修行次第是在證得空性之後的修行次第嗎?」這裡有一個默認的盲點,就是認為「證得空性」是一個節點,到了這個點之後,叫「證得空性」。從華嚴行法理論、行法實踐來講,不是這樣的。 「證得空性」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先要從理論上、原則上明瞭,然後逐漸去體驗,最後當面對一切法時,能從百分之一的成就提升到百分之十的成就,最後到百分之五六十、七八十,這時基本上就可以講「證得空性」。

我們現在聽到的「開悟」、「證得空性」,大部分都是在講一蹴而就,即一旦開悟之後,天底下所有的知識通通明瞭,這是不對的。因為成就無上正覺不是明瞭一切問題的答案,而是知道如何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因此,不要認為有那麼一個節點叫做「證得空性」。

我們是依照華嚴行法理論、行法次第來準確解讀「證得空性」的。有些同修因為資糧道不夠充足,會認為我們是過分解讀,其實不是。要知道,這些解讀是落實行法實踐之必須,如剛才談到的對一個概念,要給它具體的屬性。對「證得空性」必須要追問是講共外道的「空性」,還是世間法的「空性」,或者是住行向地,乃至根本智行法裡的「空性」,因為它們的表現形式是不一樣的。不是講「空性」本身的力量不一樣,而是說修行者對「空性」的體驗不一樣。

如果按照根本智的行法,在普光明殿四個行法階段,十信位是瞭解空性有哪些屬性,文殊菩薩演說《如來名號品》、《佛四聖地品》,就是告訴我們自性中的「空性」是以面對一切法生起名相、生起思惟、分別、選擇、判斷的形式呈現的,這就是自性空的具體表現。

何時證得根本智行法的自性空呢?最低要到住行向地四位行法的入滅盡定行法階段。「入滅盡定」意味著原來給這些概念界定的屬性和邊界對我們不再是一種束縛和影響。當然,這是「證得空性」的最低標準,因為從根本智的角度去講,最低要到八地位以上入滅盡定行法階段,乃至到等覺位的普賢菩薩法界,這時纔是根本智行法的「證得空性」。若從差別智的角度講,十住位就證得「空性」,是在一法一法中體驗某一法的「空性」。

「證得空性」是具體體驗「自性空」自動生起一切法的能力。因此,在「證得空性」的概念裡把屬性加進來,才能確切界定「空性」的體驗,而不是在一個空洞的概念上去泛泛地討論。要知道,概念本身是在根本智裡體現出來的,涵蓋它所能涵蓋的所有對象,所以雖然它有抓取對象的能力,但在沒有抓取到某個具體對象時,我們對概念是沒有辦法討論的。

「空」是印度哲學裡的概念,如果放在西方哲學的脈絡裡來討論,「空」代表有普遍性,沒有邊界。這裡的「沒有邊界」是相對的說法。例如,相對於火車、汽車、腳踏車、電車來講,「車」這個概念包含所有車這一類的東西,所以它在車這一類裡沒有邊界,所有的車都叫「車」。因此,自性本體的「空」沒有邊界,故能在一切法中呈現。

何時證得空性?最起碼要到入滅盡定的時候,於這一類行法證得空。我們不講「究竟空」,因為它是沒辦法言說的;我們要講的是諸法空、依他起性的部分,也就是結合我們的體驗去體會這個「空」。怎麼體驗?必須要有邊界。例如持戒,當我們不再認為自己​​在持戒,但同時還符合社會規範、道德法律,這時就是以戒的形式證得戒的「空性」;並不是說通過「戒」,然後產生另外一個東西叫「定」,再通過「定」產生「慧」,通過「慧」再產生一個叫作「證得空性」。

那麼,怎樣通過「戒定慧」到達證諸法空呢?

首先要分清「證諸法空」是以聲聞種性標準去講的,還是以華嚴不共別教菩薩標準去講的。我們現在是學習華嚴行法理論,所以首先要弄清楚「空性」的具體表現和屬性,否則按照二乘聲聞的方式來學習「戒定慧」,不瞭解什麼是「空」,又怎麼去證諸法空?我們不但要清楚什麼叫「證諸法空」,還要知道「證諸法空」的具體特徵。這樣,才能知道自己是否真正證得了「諸法空」。

確切來講,《華嚴經》普光明殿四個行法階段就是講行法理論的,其中第一個就是十信位。一般談到的「信」都是接受性的,譬如信自、信他、信因、信果、信諸佛菩薩的慈悲等等。華嚴行法中的「信」則不同,必須要直接回到自性地,所以這個「信」代表能面對一切法,能以不同的方式來處理和管理一切法,並在一切法中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等正覺。換句話說,華嚴行法的「信」首先要認清我們的自性到底有什麼能力,為什麼它能保證我們到達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而不是從外面去接受;這也是為什麼十信位講面對一切法時,第一個特徵就是生起名相。總之,華嚴行法的「信」與二乘聲聞種性那種接受性的「信」完全不同。

因此,以戒定慧證諸法空,到達菩薩法身世間,就一定要清楚「戒定慧」是指向哪個種性的「證諸法空」,並明瞭如何體驗這個「空性」、它有什麼特徵,以及生起後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什麼。

前面講過,「般若」的定義有三個屬性,就是自內顯發的、出自本體的、周遍完備的;具體特徵是概念準確、次第清晰、系統完備。這些都是我們落實行法的抓手,有助於分辨自己生起的念頭到底是妄想還是般若智慧。

對於「初學者學習華嚴經需要的基礎」,簡單來講,第一要有理性思惟的能力,第二要有足夠多的資糧,第三要能生起善思惟。

初學者學習華嚴經要具備足夠的資糧。所謂資糧,簡單來講就如文殊師利菩薩講的要深入經藏,特別是佛門中大部頭的經論。經的部分主要是:四部阿含經共一百八十三卷,大寶積經一百二十卷,三部華嚴經加一起一百八十卷。論的部分我們推薦《瑜珈師地論》一百卷、《大智度論》一百卷。為什麼推薦讀大部頭的經論?因為它們往往對行法理論和行法次第有比較完整的論述,對我們非常有用。在這些大部頭的經論中,只有《華嚴經》對行法理論和行法次第有更確切、更徹底、更完整、更究竟的論述,這是其它經論做不到的,因為其它經論通常只是針對整個行法理論中的某一部分來演說的。

《華嚴經》是佛教經歷了六、七百年之後集結出來的。也就是說,龍樹菩薩在公元二、三世紀集結《華嚴經》時,佛教已經有了六、七百年經論的累積。《華嚴經》是一部綱領性的經典,它將佛教理論和行法次第以一個完整的圖像呈現出來,但裡面的許多細節,如果沒有其它經論做輔助、做資糧,我們是無法看清楚的。例如:《華嚴經》普光明殿會的最後三品《普賢行品》、《如來出現品》和《離世間品》代表修行者依次證得如來地無上正覺,它與菩提場會的前三品《世主妙嚴品》、《如來現相品》和《普賢三昧品》相對應,只是順序是反過來的。為什麼?其中的意趣《華嚴經》不會講,所以要藉助於其它經典的資糧才能看懂。

再比如:《華嚴經》談到十波羅蜜行法時,這十個位次分成四個階段,第一個初發心階段是怎樣的?第二個階段一直到第四個階段又是怎樣的?為什麼第四階段的第八、九、十位,即《華嚴經》整體結構中的《普賢行品》、《如來出現品》和《離世間品》對應的就是身語意業入滅盡定行法?這些在《華嚴經》裡也是不講的,必須要藉助於其它的經典資料才能把它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