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智、根本智,是大自然的規律嗎?》

2024-1-27

【問】:一切智、根本智,就是我們現在普遍認爲的大自然的規律嗎?好像它能生成這些,可以這樣理解嗎?

【答】:我們再把剛纔這一頁拿出來看一看,談到一切法的普遍性,共法世間是我們自然科學能到達的,符合必然因果律。而我們要成就生命解脫無上正覺是以不共法報身世間爲核心的,這一塊就不能說它是符合必然的因果性。

共法世間的一切法,山上滾落一塊石頭,沒人理它、沒有人蔘與,它一定滾落到山腳下停下來,這是必然的。因爲它是必然的,我們纔會有數學公式、物理、化學、天文等等。因爲是必然的,我們只要抓到這個規律,這個規律放在哪兒都是適用的。

報身世間不是這樣,報身世間因爲有自我因素的參與,所以就沒有辦法說它必然是這樣的,因爲自我因素可以改變這一法流轉的屬性。這是報身世間與共法世間的差別。

但是共法世間或者說自性地一切法、根本智一切法提供了一種報身世間生起行法實踐,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的能力和保證。也就是說,我們生起行法實踐能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這個保證是由根本智的力量給予的。什麼意思?我們不能超越我自己這一法的範圍去過多的需求根本智的保證。

我們舉個例子,比如我是一個修行者,想通過某種行法實踐能飛起來,不靠翅膀自己就能在空中飛起來。這個飛起來是指在共法色身世間的,那它必須要符合一切法必然的因果律。不論你是佛菩薩還是誰,如果你沒有翅膀,你在我們這個世間靠空手,你就沒有辦法飛起來。不因爲你是佛菩薩就能飛起來。這裏講的就是共法世間不能超越這個範圍。

同樣要獲得生命解脫的時候,自性根本智會提供給我們一種保證和範圍。你在這個範圍裏面就能得解脫、得梵行清淨,但是超越這個邊界不行。所以這裏面講的是自性本身的規定性,這個規定性就是這樣的。我們得生命解脫無上正覺必須要這樣,你可以在這個範圍裏面去改變諸法的流轉。因此不共法報身世間不完全依賴於必然的因果性,因爲是以自我因素爲核心的,我們修行的目的就是要在不共法報身世間發現那一個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的必然性,必須是我們自己構建起來的那種方法。

【問】:根本智就是在不共法報身之間講的,就跟共法世間沒有關係?

【答】:因爲我們現在是站在修行者的角度來說的,所以談到根本智、根本無明、自性的時候,我們都可以圍繞生命本身去講,您可以偏重於說都是基於報身世間來講的,但要知道我們所面對的這一切法,它本身就是根本無明自性本身生起的。

生命自性本體的生起有兩塊,一塊是一切法的普遍存在。而我們自己只是這一切法當中的一個,所以我們的色身在共法世間,就要符合共法世間一切法生住異滅、成住壞空的規律,沒有人能長生不老。但是從報身的角度說,報身世間也是自性法本身生起的,是從生命的角度去講的。

所以談到自我因素,既在本體界也在現象界。從本體界的角度說,它可以到達共法世間的一切法。從現象界的角度說,它亦可以到達不共法報身世間的一切法。因此當討論到生命力量的時候,把這兩個分開就容易理解了,不要混在一塊兒。

所以關於根本智,如果是從共法世間的一切法去討論,那就討論必然的因果性。如果從不共法報身世間的角度去討論,那就討論轉八識成四智,討論生命的體驗。

【問】:自性生起,就是那個自性力並不代表是我們自己的自性,而只是說這個自性力是每一個生命個體都有的。然後它的力量會產生共法世間,也會產生不共法世間?

【答】:「自性」這兩個字,從個體的生命體驗的角度去講,還是從世界整體存在的角度去講?從個體的生命體驗的角度去講,是我的自性,不是您的自性;若從共法世間一切法普遍存在的角度來講,您和我是不一樣的。我講的自性跟您講的自性,從整個世界的存在角度來講,都是在差別智裏面,都是依賴於自我的生命體驗的。

有情衆生跟無情衆生是不一樣的,比如我可以完全明瞭一個蘋果,它是現象界一法的存在。但我不能完全明瞭另外一個有情衆生,也就是我可以認識地球,認識宇宙,認識山河大地,但我卻不能完全明瞭隔壁的張三,爲什麼?因爲他是有情衆生,在他的世界裏有他的本體性,有他的現象界的呈現,他的本體界有自我因素的參與,所以我沒有辦法直接界定張三的因果律。但我可以界定一個蘋果的因果律,因爲蘋果不是有情衆生,蘋果符合嚴格的共法世間必然因果律。

剛纔談到一切法的時候,提到基督教裏上帝講的「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當我們說離開這個世間之後,這個世間存在,還是不存在時,我們給出的判斷,就已經是基於自我生命體驗了,已不符合這個世界本身的屬性。

談到自性也是一樣,沒有辦法給它一個定義,自性是這樣的,或者那樣的。因爲您給他的任何一個說法都是要把自性當做一個實體來描述。像蘋果一樣來描述,只有現象界的這一塊,我們才能給它一個邊界來描述;而本體界是沒有辦法描述的,我們只能給出一個大略的提示,你要討論自性,是在報身世間的角度去討論,還是在共法世間一切法的角度去討論,這是不一樣的。在一切法世間去討論也是沒意義的,爲什麼呢?因爲討論的時候,就已經有自我因素的參與,已跑到了不共法報身世間,基於個體經驗了。而這一切法本身的存在不依賴於經驗而存在。我給您說完了,您可以再體會一下。

【問】:好,我體會一下。我以前甚至認爲有一個「大我」,我們死後就回到這個「大我」,所以就自他無我,大家互相就通了。可能這些都是一些邪見,我要慢慢的先學習,然後清除這些邪見。

【答】:建議您不要用「邪見」這個字,文字是有力量的,您只要修改它就可以了。我們以往理念裏面有很多不準確的,把它改正過來就可以了。不要用「邪見」這些詞,這些都是有力量的。

【問】:可以說是不正知見嗎?

【答】:用「不準確」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