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菩提心和利他心的區別》

2024-01-20

【問】:上課時提到發菩提心有顯發根本智的意思,那麼佛教裏的發菩提心,通常行法實踐所指的那個利他心是指哪一塊兒呢?

【答】:這要把修行者的發菩提心和利他心分清楚,在見性位之前的利他心是共外道法的。共外道法不一定是錯誤的,但是共外道法意味着它不是我們佛教行法的核心。在見性位之前有目標性的利他心和基於見性位的發菩提心的利他心,兩個不同。

見性位發菩提心的利他心是一個結果,不是目標。而見性位之前的利他心往往是一個目標,不是當下的結果,因此是不同的。比方說當我們到達見性位的時候,顯發菩提心,得梵行清淨,是我們到達見性位之後,發菩提心本來就呈現在前,自然就得梵行清淨,它是一個結果;這叫發菩提心。

見性位之前,我們則會有一個目標,我要發菩提心,要得梵行清淨。凡是作意要得梵行清淨的,都不是真的梵行清淨。因爲您是把得梵行清淨作爲一個目標,把行法實踐作爲要到達梵行清淨、證諸法空到見性位的手段。這種在見性位之前的行法不是錯的,但不是佛教的核心行法。因爲裏面有一個目標性;二乘聲聞共法別教說我要到見性位,要得梵行清淨,把這作爲一個目標。要知道只要有這個就沒有辦法到達阿毗跋致地、不能到達見性位,爲什麼呢?因爲這個目標本身對您來講就是個束縛。

而見性位之後的得梵行清淨、得一切智、安住證諸法空、得無生忍是一種結果。因爲我已經到達見性位:我發菩提心,黃金爲地、入阿毗跋致地,這時附帶的結果,出來的就是梵行清淨、證諸法空,而不是一個目標。

【問】:目標這個概念,對我理解這個問題很有幫助。就是說凡夫外道二乘聲聞共法別教。在見性位之前,他爲了達到無我,所以就倡導利他之心,就是把心都放在利他之上,就不會把重點放在自我的感受上,其實這也是一種遠離自我一種作意的行爲。雖然他也能證諸法空,但不是一個核心,因爲它是作意的,有目標性的去得梵行清淨,因此反而得不到。是這樣理解,對不對?

【答】:是的,就是您的利他心是不是作意的?如果是作意的利他心就是世間法,得世間福報。如果是基於見性位的利他心,因見性位無所謂利他心,到了見性位一定有利他心,利他心不再是目標。

比如,現在很多修行者的行法實踐精進苦行,他的目標在於往生極樂世界,是見性位之前的:要到阿彌陀佛,在太陽系以西的某個地方,那裏黃金爲地,長生不老,榮華富貴。您會發現行法實踐成爲到達極樂世界,榮華富貴,長生不老的一種手段;極樂世界的黃金爲地、榮華富貴、長生不老則是目標。現在很多的修行者是在這樣的理念裏面去苦行,生起行法實踐的。這種「把行法實踐當做橋樑,當做手段,把往生極樂世界,當做目標」的方式,從本質上講就是凡夫地法。它和凡夫當下尋求的榮華富貴、名聞利養沒有本質的差別。因都是把行法實踐當做一種手段,只是所要的那個目標是在另外一個地方。

菩薩行法不是這樣的。當我們生起菩薩行法的時候,「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極樂世界的榮華富貴、黃金爲地、長生不老」這種生命體驗是可以在我們的行法實踐中體會到的,但不是一定,因它不是目標,它帶來的只是一個結果。就好像我們去上學,是爲了獲得知識能夠解決我的問題。但是如果上學是爲了升官發財、名聞利養就不一樣了。也就是說上學的最終結果有可能帶來名聞利養,但它不是必然的。因爲我上學的直接目標是要「掌握知識,面對一切法,如實知一切法」,雖有可能帶來榮華富貴和黃金爲地,但不是必然的。所以一個是目標,一個是帶來的結果,這兩個不一樣。

如果我們行法實踐的目標是上面所講的阿彌陀佛那裏的榮華富貴和黃金爲地,就和我們凡夫種性設定的目標沒有本質的差別。我現在無非到阿彌陀佛那兒之後,想長期佔有榮華富貴跟名聞利養而已。所以沒有本質差別。

修行者要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同樣這種目標對我們的束縛和影響也要去除。也就是說,真的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的修行者,他不會在乎是不是有榮華富貴、黃金爲地、長生不老這些事,有可能帶來這樣的結果,也可能不是。爲什麼呢?因爲榮華富貴、長生不老、黃金爲地是世間因緣法,你只要符合世間因緣,那個名聞利養、榮華富貴就會現前,它和你得不得生命解脫沒關係。所以有沒有目標是不一樣的。

講到的利他心也是一樣,是否以利他心作爲手段,要得生命解脫;還是發菩提心,利他心會主動現前,這是不一樣的。要把它鑑別清楚。

【問】:明白了。比如說張師兄您無私分享您所學、能將體驗到的華嚴行法理論分享供養大家,您並不是要有一個目標性的利他,這個「利他」就是您本來的一部分,這樣說對嗎?

【答】:華嚴行法是能夠讓我們長期穩定獲得喜悅的一種生命體驗。如果大家都需求這種生命體驗,我當然願意分享。但是張師兄也很自私,他沒有「我要爲了分享這一個,來強迫大家來學,或者是通過某種遊說讓您來學」。所以如果大家覺得這些好像不需要,也沒關係,可以提出問題我們討論。

「利他」本身沒有錯,要注意的是「利他」不要妨礙您的梵行清淨。並且利他是隨緣的。他需要的時候,我們就全心全意的把這些分享給他,如果他不需要,不要給他造成煩惱,不要給他造成困惑壓力。

【問】:也就是說,見性前的行法階段,那個「利他」其實就是在「利我」,是通過「利他」這個手段最終想的是「利我」;但是見性後的那個「利他」就是利他。因爲除了利他之外就沒有別的了,它是很自然的一個東西。

【答】:見性之後是自他平等。所以很難說見性之後沒有自我只有他,因爲您選擇一邊就沒有另外一邊。這個我們在後面談到經典解讀的時候,還要詳細說。凡是對立的兩法,比方說染淨法、生死涅槃法、煩惱菩提法等等,當我們到達見性位的時候,要回到一切法的統一性、必然性。這個統一性代表的就是您必須要能夠確立對立法之間有哪些是共同的,回到那個共同基點上去纔行,不能有取捨。

到達見性位的時候,爲什麼能得生命解脫?並不是我遠離了生死,而是說生死不再對我有影響。「生死不再對我有影響」意味着到達涅槃,不是生死之外,還有一個涅槃。也就是生死和涅槃有哪些是共同性,是統一性的,也就是它的生命力量,必須要站在生命力量的角度去看待生死和涅槃,它倆就平等了。

染淨法、煩惱法與菩提法都是一樣的。煩惱來源於無明,菩提來源於如實知。它倆爲什麼是平等的?因爲他們都是從同一個力量來的。我們前面答疑時候也談到過凡夫種性的妄想性,就是成就無上正覺的力量。講的就是這個,當到達見性位的時候,爲什麼能得梵行清淨?爲什麼能證諸法空?不是靠分別選擇取捨來的,而是回到對立法之間那個共同的基礎上,到達那統一性,即力量的那個層面,就是到達根本智,到達見性位。

【問】:是不是說之前利他是爲了利我,現在是利他也是利我?因爲是從生命的力量的角度去講的,是共同的,利他就是利我。

【答】:對的。所以必須要把道理講清楚、講明白,您真能體會纔行,決定不是玄而又玄的說法。有些修行者一談到外在的一切法,或怎麼樣的時候,總是講內外一如:「外即是內,內即是外,內不異外,外不異內,內外一如」這些話如果您沒辦法體會它時,就沒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