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輸贏的分別感受,是否符合梵行清淨?》

2024-01-13

【問】:有分別取捨善惡法的時候是不是空有法?比方說我生活中對比賽輸贏有分別的感受,肯定會有一個高興和不高興的狀態。那麼是不是我不給這個輸贏另外加個其他的標籤,我贏了我就比你強,我輸了我就怎麼不好,只是說我的輸贏是一個事實,我接受它,然後從中能夠知道我應該在哪方面進步或怎樣,這算不算是符合梵行清淨?

【答】:當一法生起,比方我打球打贏了,我很開心,並不是說作爲修行者,打球打贏了,我不能開心才叫梵行清淨。因爲我們對某一法提出善惡、喜好的判斷是自性法本有的能力。像上一次談到小孩學會說謊,意味着他長大了,意味着他有成就無上正覺的能力。

所以重要的是它生起之後,運用在什麼地方?對這一法有厭惡,對另一法很開心,不是錯的,這是基於生命體驗,它本來具有的,這不是錯,千萬不要有一個負擔。

問題是在附加的部分。因爲我贏了所以我高你一塊,這是加上去的,不需要。我們做每一件事情去努力,贏了挺開心的,輸了下次再努力都是可以的。像孩子學走路,小孩子並不因爲走路時候會摔跤就不再行走;不會的,摔跤依然繼續再走,小孩學走路的這個過程跟我們行法實踐是一樣的。

所以並不因爲我這一步走對了,就特別開心;下一步走錯了,於是我就不走了。所以它也是有一個邊界,越過邊界就形成虛幻相。

【問】:比賽贏輸戒驕戒躁也是凡夫世界裏正統學習所建議的,怎麼能夠區分出修行佛法跟正統學習的不同之處呢?

【答】:我們強調的是在生活中要知道修行不能離開生命體驗。問題是要給這些生命體驗劃分邊界,並不因爲我在比賽過程中,我贏了就高人一等,又或是其他。

當講到別教菩薩行法時,要與如來地行法分開,行法實踐本身並不是爲了獲得某一種目標性。就是在別教菩薩行法之前,我們是要有目標性的。就好像講到我去打球,就是爲了贏,我有目標,這個是沒錯的,要有個目標。而到如來地行法的時候,也並不是沒有目標,也有目標,但對這個目標我們給它劃的邊界在哪兒很重要。

問題在於邊界,越過邊界,或者邊界劃的不準確,就會形成幻相,就容易形成煩惱。

在世間生活中,人們需要設定目標並為之付諸行動。有大的目標,一生為之奮鬥;有小的目標,一段時期為之奮鬥。這個沒有錯。在佛教的行法實踐中,最初也要靠設定目標才能生起信心,生起行法實踐。但是佛教的行法實踐,最終要成為沒有目的性的目的性行為,到達入滅盡定行法。因為目的性本身對行法實踐同樣是一種束縛和影響。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體育比賽有勝負輸贏,這個沒有錯,人們必須設定一個標準來評判個體的差別。但是如果一個人是為了比賽的勝負輸贏才進行體育鍛煉,這個比賽的結果對他就是一種束縛和影響。而行法實踐不是這樣,雖然他需要設定一個目標,生起行法實踐,但是最終行法實踐是成為自覺的行為,目標本身不是一種束縛和影響,這就是沒有目的性的目的性。

正如一個人做一件事,他可以為了名聞利養、勝負輸贏來做這件事,也可以出於純粹的愛好來做這件事。佛教行法實踐最終要成為自覺主動的生命活動,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不是被動的為了某些目標才生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