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問答》                                2023-12-30

第一個問題:

【無生忍或無生法忍這幾個字,是否每個字都有它特殊的意義,然後把它們合起來,又表達一個意思。就像您說的阿彌陀的「阿」代表根本智,「彌陀」代表差別智?】

無生忍和無生法忍這個詞,你要把它拆開也是可以的,但並不一定所有的名相都是可以拆開的。所以只要瞭解這個名相的核心意義就可以了。「無生忍」講的是依於本體的,「忍」代表安住。一般容易把它理解爲忍辱,好像是別人給我一樣東西,我被動的接受它,叫做忍。無生忍的「忍」把它理解成「入阿鞞跋致地」的那個安住就可以了。

我們講到十住位見性位的時候,特別強調:一定要在一法一法當中去見性,並不是一下就能到見證自性法。我們現在的修行者,很多人形成了一種錯覺,認爲我只要通過某一種方法,就能夠到見性位。到見性位之後,一瞬間「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統統現前,這是不對的。《華嚴經》很明確的告訴我們,要在一法一法當中去證得梵行清淨。當我們證得梵行清淨、具有能夠安住在一切法中的時候,才叫真正的入阿鞞跋致地,到達見性位。

比方我每天碰到十件事對我有影響,突然有一天,我發現某件事,我能處理好,它對我不再有影響,能得梵行清淨。那麼在這一法上你是見性的,但並沒有安住在十個所有法中。什麼時候每天面對十法,基本上都能夠做到有七、八個不再對我有影響,這時纔可以說,我到見性位,到第七住位。它不是一瞬間到的,這叫無生忍。證無生忍就得梵行清淨,稱爲證一切智。

一切智不等於根本智,一切智是能夠生起根本智的力量。一切智加上道種智纔等於根本智。我們以前談到過根本無明、一念無明,一切智、道種智和根本智它們之間的差別。到無生忍就是第七住位入阿鞞跋致地。

無生忍一詞碰巧是可以分開解讀的,「無」代表它對我沒有影響,「無生」是代表以自我因素生起的知識、經驗和體驗對我不會造成影響,「忍」是代表安住。

無生法忍的「法」代表我對它是有體驗的,而且我對這種體驗是能夠如實知的,我知道這一法的邊界,知道它如何演變、如何流轉。這個時候,我在得梵行清淨的同時,還增加了如實知,這叫無生法忍。所以「無生忍」是沒有自我因素的參與,只是見一切法總相。「無生法忍」是有自我因素的參與,而且在自我的知識、經驗、體驗當中能夠建立。另外要清楚,並不是每個名相都是可以拆開的,這個沒有一定的方法。

第二個問題:

【您能否具體解釋一下「身語意」嗎?】

「身語意」就是我們生命當中佛法僧這三個核心的生命力量的具體表現。即三皈依的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華嚴經》是在三處演說,分別是;菩提場、普光明殿和入法界。這三處就是我們自性當中佛法僧生起的一切法,這一切法在我們生命的覺受當中,就是身語意一切法。

從本體的角度說,是依佛法僧生起一切法。當我們要從一切生命體驗回到本體的時候,是按照身語意入滅盡定行法的順序,去到達見性位的。生起一切法的順序是按照佛法僧的順序,證得一切法到無上正覺的順序,是按身語意的順序。

「身」是指眼耳鼻舌身的一切身心覺受。「語」是代表如實知一切法。身和語都是在差別智行法當中能夠建立的,也就是身語業的這兩部分,是在差別智行法的一法一法當中能夠呈現的。

身語意的「意」很容易理解成:我的意想、我的思惟、分別,管這個叫「意」,這是不對的。我們剛纔談到,我在思念、思惟、分別,這些在「意地」的一切法,在身語意的範疇裏面,屬於「語業」的一切法。而身語意的「意」是自性地當中佛法僧的「佛」,代表本體的那個力量在生命中的具體呈現。

比方說我下意識的做什麼事情,那個下意識就是從「意」的力量直接生起的。但是,對於我可以思考、演說、體驗的這件事情,演說、體驗都是自我因素能夠直接參與的。而「意」是不能直接參與的,就好像我們說我是下意識的。

我們看寺院裏的三個雕塑,中間是一尊佛像,左右兩邊各是菩薩像。中間的佛像代表本體、代表根本智的行法;左右兩邊的菩薩代表差別智行法。我們剛纔談到修行者從初發心到如來地,要有三個階段證得與諸佛等同,第一;證諸法空得無生忍,第二;證諸法不空得無生法忍。這兩個都是要依賴於差別智行法去證得的。第三;如來地身語意業入滅盡定行法,要依賴於根本智行法纔可以。   

所以,修行者從初發心到如來地,要先依賴於差別智行法,在一法一法當中成就生命解脫。然後在差別智行法中到達入滅盡定行法,以入滅盡定行法來到達根本智行法。到達根本智行法後,纔有可能到達如來地無上正覺。根本智行法的部分,在佛經就是普賢菩薩法界。所以如果不是依於根本智行法的,就不是普賢菩薩法界。

我們現在有些修行者認爲:我還沒到見性位,我可以直接到達普賢菩薩法界,以十大願王導歸極樂,這是做不到的!這是妄想相。因為普賢菩薩法界必須依賴於根本智行法、依賴於入滅盡定行法才能到達。我們在後面介紹行法理論的時候,會把這塊再講清楚。

第三個問題:

【比如說,我們首先是證諸法空,然後是證諸法不空,對吧?證諸法空就是證得一切智。按我們現代人的思路來講,應該是先通過證得一一法之後,才能證得一切智。但如果是先證諸法空,然後再證諸法不空,就相當於跟我們通常的思路是反過來的。先是認識萬事萬物,然後再通過一法一法去驗證,是這樣的嗎?】

這牽扯到一個行法理論細節的問題。證諸法不空這一塊是菩薩行法,在《華嚴經》就是住行向地四位行法。爲什麼要把這個行法安排在第七住位證諸法空之後?這是因爲要把一切有法、一切生命體驗,和凡夫種性的一切有法、一切生命體驗分開。也就是說,菩薩種性的住行向地四位行法,證諸法不空得無生法忍,必須要在證得生命解脫的基礎上。

因爲如果還沒有證得生命解脫,我們的所有生命體驗就是生死法。那麼證得生命解脫得無生忍之後,針對身心覺知的一切法,就有如實知。那個「如實」是指要符合自性本身生起這一法的規定性,而不是依於我自己主觀認爲的規定性。比如證無生忍,就是要去除自我的知識、經驗和體驗帶來的束縛和影響,直接講就是不能具有經驗主義。當我認爲是這樣的時候,就是主觀經驗主義,這個經驗對我是有影響、是有邊界的。

證諸法不空得無生法忍的時候,則是要把我認爲的經驗主義的東西儘可能的去掉,要回到根本智這一法它本身的規定性。什麼意思?比方說,世尊在經典上講到修行者證得阿羅漢後能飛行變化,並且不會感受生死法界對我的影響,證得阿羅漢之後能出三界。那麼阿羅漢能飛行變化,是我自己認爲的飛行變化呢?還是說我真的能飛行變化?

他不是靠自我因素去判定的,如我現在已經到無上正覺、已經證得阿羅漢、已經能飛行變化,你不認可也沒關係,但是我認爲我已經證得阿羅漢。不是這樣的!它一定要符合根本智的規定性。我對我自己是否證得阿羅漢要有一個準確的認識,這個準確的認識,不是靠我自己來定義的,而是靠根本智的屬性來定義的。

靠根本智的屬性來定義,和我給自己的定義有什麼差別呢?差別在於根本智對阿羅漢的定義具有普遍性。而我自己對證阿羅漢的定義沒有普遍性。什麼意思?比方世尊說證阿羅漢者能飛行變化,我就會問:我是不是證得阿羅漢?我是不是能飛行變化?然後其他人也會認識到說我是不是能夠飛行變化?這個飛行變化必須具有普遍性。

根本智的規定性是具有普遍性、具有必然性。而依於自我經驗的定義,沒有普遍性,頂多具有經驗性的普遍性,而不具有必然性。比方淨土的修行者認爲唸佛成佛,經典也講唸佛是因,成佛是果。現在的問題是我到底應怎樣念是真的成佛,我念佛真的能成佛嗎?

所以,唸佛不是由我來定義的,我這樣念我就可以成佛,或者你定義說我那樣念就可以成佛,不是的!必須要符合成佛的標準,這個成佛的標準要符合根本智的規定性。所以這就是爲什麼要先證無生忍,要去除自我知識、經驗、體驗的束縛和影響,要依照根本智的規定性來確立是否證得了阿羅漢,這裏面有一個準確解讀經典的問題。確認自己是否證得阿羅漢,首先要確認是否能飛?世尊講的阿羅漢者能飛行變化,是否指的就是能像鳥一樣飛?這就要如實知,是以怎樣的方式來飛行變化。就必須要了解根本智的規定性。

所以確切的說,我們的肉身是不能飛的。因爲人天衆生的這個生命的規定性就是,你不能像鳥一樣飛。那麼世尊講阿羅漢者能飛行變化又是什麼意思?它代表當證得阿羅漢的時候,一切法對我沒有束縛和影響,我能夠在一切法中自在出入,在經典的語言就叫能飛。並且這種理解具有普遍性,就是不光我知道是這樣的,諸佛菩薩一定也知道是這樣的纔行。不能我自己定義這個是能飛的,但換個人就不能飛,因此它要具有普遍性。這是基於自我知識、經驗、體驗的。若沒有普遍性,就沒有到達根本智行法。

所以同樣是在有法當中,要跟凡夫種性的分開。凡夫種性因爲沒有證得梵行清淨,沒出三界、沒出生死,所以他的行法不能叫做菩薩道種智行法。而修行者到達十住位之後得梵行清淨,再生起的行法纔是菩薩道種智行法。

我們常有一個概念,就是菩薩是指在家人,菩薩只是還沒有到達無上正覺,這是一種錯覺。「菩薩」代表的是依於梵行清淨、依於根本智的智慧,生起的入世間行法,稱爲菩薩。所以必須到達見性位之後才叫菩薩行法。《華嚴經》十行位以後的行法叫菩薩行法。

所以我們講到概念、講到證得哪一個位次的行法理論時,一定要清楚那個概念是代表什麼標準,要把那個概念還原到生命體驗當中去準確理解。智慧的作用就是要劃分邊界,邊界劃分清楚了,有邊界纔有生命解脫,纔有無上正覺。

生命解脫不是代表散漫的,沒有目地的,爲所欲爲的。生命解脫的具體表現,恰恰是戒定慧,「戒」就是要有邊界,並且有準確的邊界,這個邊界能帶來生命解脫。

比如交通法規規定:紅燈停,綠燈行。因爲有這個交通法規,才能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安全。這種安全保障纔是生命解脫。如果沒有交通法規的限定,大家都隨便開,這種自由反而會給我們帶來束縛,帶來災難。

大家如果沒有其他問題,我們今天就講到這兒吧,謝謝大家。

新年快樂!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