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變業力,須靠習慣性的行法實踐去改變它》
2023-11-04
【問】:關於藥物的影響問題,因爲修行人特別講究,一個人如何能保持理性的思惟,作爲人天衆生,有一個清晰的思惟能力是至上的。若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需要使用藥,比如止痛藥,或者含有類似大麻的藥,它會影響人的思惟,或影響根本智的力量嗎?會不會它只是差別智裏面的東西,是這樣嗎?
【答】:是這樣的,因爲給病人施藥會讓他產生另外一種體驗。若這種體驗它不是長久的,沒有成癮離開它就行了。就像我剛纔給您說的,到根本無明、根本智,必須是形成業力,形成一種習慣性的認知,才叫業力。我們改變業力,也要靠習慣性的行法實踐去改變它,不是一蹴而就的。以往常常認爲我見性了,下一秒鐘馬上成爲聖人,不會的,都要靠反覆的實踐,形成力量,這個力量進入到根本智,纔是真的成就。
所以在色法世間,我們針對病人施藥,您沒有辦法定義,因爲要符合色身世間一切法的規定性,對不對?色身世間一切法有很多是直接因果的,或者是有規律的,因爲有規律,我們抓到規律纔能夠運用它,所以這是直接因果的。譬如色法世間的直接因果,山上有一塊石頭要落下來,沒人管它,它就會落到山底下,但是如果有生命的參與就會不一樣。所以在佛教也有講毀謗上師,毀謗三寶,毀謗善知識會下地獄,這個就太直接,太武斷了。因爲如果他不是一種習慣的力量,僅是由於無知,或者是一時衝動,這個沒有那麼嚴重,不是這樣的。
世尊在上座部經典裏曾經有過這樣的例子,有一弟子叫摩訶南,問世尊,『我周圍的人看着都不舒服,我將來會不會也到惡道去?』世尊說,『你不會的,你只要行法實踐形成一種力量就不會』,所以不會因爲偶爾的一次。我們現在的很多修行者認爲,這可了不得了,我昨天某一件事情影響到我,於是乎三個月都在懺悔,這是不對的。文殊師利菩薩告訴我們說,這種懺悔本身就是破戒行爲,並不因爲懺悔所針對的這件事,而是因爲懺悔的本身給你帶來的不清淨。所以說不要直接去定義它,直接定義在華嚴經之外的很多經典中經常講,這種是直接因果,要把它看清楚。
佛陀是反對直接因果的,特別強調的是中間的部分,要有主觀能動性,有修行者的參與,所以怎樣的參與纔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