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來自於自我因素如實知、如實選擇,如實體驗和一種承擔》
2023-10-07
【問】:請教您一個問題,是說鳩摩羅什,皇帝讓他跟一個女士結婚,然後他就結婚了,也生子了。但是他的弟子就說,他可以,那我們也可以。這時他把盤子裏的針喫到嘴裏。然後說你們如果能夠做到的話,那你們也可以結婚。這個故事我不知道是不是聽錯了,還是有人這麼講過,這又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態呢?
【答】:確實有這個故事,我們大家都聽過羅什大師的這個故事,但是羅什大師已經過去一千六百年了,我們沒辦法把他叫出來,把事情核實一下。
但我可以從行法理論上給您介紹一下,就是我們修行者獲得生命解脫、無上正覺,剛才我談到過解脫的問題,解脫是自我因素成為生命中一切法的第一因,並且知道:我要承擔這一切法生起之後所帶來的一切後果。
在佛教行法裏面,修行者成就無上正覺,是要超越根本智的、超越本能的一切法的那些欲求。也就是說,修行者的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來自於自我因素如實知、如實選擇,如實體驗和一種承擔,我是知道的,我願意承擔的。
所以佛菩薩到地獄去廣度眾生,那是他願意的,是他的自在解脫。如果有那麼一種行法,告訴您說是基於一切眾生本能的欲求、要在一切眾生本能的欲求上去獲得的解脫,這種就不是我們佛教裏講的無上正覺。
一切眾生基於本能的欲求得到滿足的那種解脫是共一切眾生的,不光是我們凡夫眾生,一切動物界都是這樣的,它是出於本能的動物慾求認為這是解脫的。佛教的解脫來源於對本能的所有欲求的超越。這種超越性,具體表現就是自我有選擇一切法如何生起的能力,並且這一法生起之後,我能夠有責任去承擔它,不讓這種擴展影響到其他人。
比如剛才舉的例子,譚嗣同赴刑場,他是獲得生命解脫的;還有蘇格拉底,他在監獄裏面,人家說你要不要跑出去,他說我不跑出去。也就是說,監獄裏面的蘇格拉底要比非洲草原上奔跑的獅子要來的自由。我們修行者也是一樣。如果這個自由解脫是基於共一切眾生的慾望,那他就不是真的解脫。
您剛才講的故事可能跟這沒有直接的關系。我們除非把羅什大師請出來問一問有沒有這件事?或者反過來,這件事情能不能夠說明羅什大師到某一種地步?我們很難根據這個故事能講清楚。
我剛才把生命解脫的定義給您說清楚的原意是,作為一個修行者,要知道我自己到達的生命解脫,是以怎樣的形式呈現。是不是要去喫釘子才代表您得生命解脫?不一定!按文殊師利菩薩講,如果佛菩薩的能力,身心覺受跟我是不一樣的,那證明佛菩薩跟我們眾生是不平等的。所以眾生喫不了釘子,他能喫釘子,那他跟我是不平等的,大概他有這個本事,我不知道。這要問羅什大師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