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如何認知共法世間、器世間的形成?及共業、別業的形成和關係》
2023-9-30
【問】:上次師兄講到哲學的問題,講到基督教西方哲學探索真理,有一條縫隙,即我沒來之前,是誰把這一切法放在這兒,之後假設了一個結論,是上帝放的,那您能再詳細講講佛教如何認知共法世間、器世間的形成嗎?及共業、別業的形成和關係。
【答】:這是一個非常大的話題,牽扯到佛教與其它哲學如何看待一切法的原則和方法的問題。
不同的思想體系都在探尋一切法是如何存在的?我們的生命如何認識一切法?西方哲學總體來講有兩個階段,本體論階段和認識論階段;他們總體上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我們人的精神和現象的關係。精神是我們能夠覺知一切法,現象是指一切法的存在。
精神與現象的關係,即自我和一切法的關係,這個問題自古以來是哲學需要探討的,他們解決的所有問題也都是圍繞這兩個方面,就是我們怎樣能認識一切法?我為什麼能夠認識一切法?在佛教思想理論中,精神與現象是非一非異的,自我與一切法是非一非異的。從這兩種說法,我們就能看到那個縫隙在什麼地方了,就是精神與現象之間有沒有一個隔閡?有沒有一個能所的關係?
佛教理論中,自我是生命的主體,一切法是自我的具體呈現,一切法和自我是相互依存的。就是我們見到山河大地、草木蟲魚、眼耳鼻舌身的一切法,皆是圍繞着一個因自我因素的存在,所以這一切法才會存在。因此在佛教思想裡面,不會再探討我沒有來這個世界之前,這一切法是如何存在的?因為只有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才會說張三沒有來到這個世界之前,這個世界的一切法是存在的。但是,在張三沒有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對於張三來講,這個世界的一切法就是不存在的;當我們說這一切法對他來講是存在的,就像我們看到很多小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之前,這個世界就是存在的一樣,那是因為有我們自己的自我因素存在。
西方思想認為,在我沒有來之前,這一切法是存在的,所以自我與一切法之間就有一條縫隙,這個縫隙就來自於這裡。在佛教,對於我自己來講,在我沒有來到這個世界之前,我沒有辦法講這一切法是存在的,假如我知道這一切法是存在的,那一定是有自我因素的參與在其中。這個道理世尊在《楞嚴經》裡,講到二十五圓通的時候,講到二十五法,有一個非常哲學的討論,世尊是一個一個把它講清楚的。
佛教是不是唯心主義?就是在我沒有來之前這一切法不存在,這是不是唯心主義的?不是!因為唯心主義和唯物主義的說法,已經把唯心和唯物分開了。簡單來講,在佛教理論當中,這已經進入到差別智行法的範疇,進入到個體的知識、經驗和體驗的範疇,有唯心主義、唯物主義。所以佛教講的是自性主義,沒有唯心和唯物的差別,說自性的意思是總體的說法,自性生起作用的時候,就有能見相和所見相,能見相就是心所生一切法,所見相就是一切法的普遍存在,二者非一非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