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要學華嚴經》

2023-11

【問】:爲什麼要學《華嚴經》?不學《華嚴經》不是一樣嗎?

【答】:從佛教進入中國到現在一千八百年了,那麼多修行者都沒學《華嚴經》,他們是怎麼成就的呢?

佛教思想從最初原始佛教時期釋迦牟尼佛在世間演說諸多經典算起,一直到現在,總體來講經歷了五個時期:原始佛教時期、根本佛教時期、部派佛教時期、大乘佛教時期、祕密佛教時期。這五個時期不是獨立的,它們分別是對世尊講法的不同詮釋。所以,這五個時期對於佛陀演說的核心思想有過不同的詮釋方法和表現形式。

世尊在上座部經典中,也就是在原始佛教的論述裏面,特別強調:修行者要成就生命解脫,就必須要如實知,即要能如實知自己的行法實踐能夠帶領自己到達生命解脫。現在的問題是,什麼叫如實知?在不同的佛教思想發展的過程中,對如實知有過非常多的詮釋。那麼,哪一部經對如實知有確切的、總體的、準確的解釋呢?就是《華嚴經》。

《華嚴經》是對修行者如實知當下的行法實踐所在,做出了最全面的解釋。當然,其它經典也是有的,但它們很多時候只是針對某一位行法做出了詮釋和如實知。能涵括所有的行法次第,做出準確、全面演說的,唯有《華嚴經》。

在非常多的經典中都有這樣的記載,就是世尊在授記弟子證阿羅漢時,常常這樣講:【所作已辦,梵行已立,不受後有,如實知之】。什麼叫「不受後有」?什麼叫「如實知之」?什麼叫「梵行已立」?實際上,這些在原始佛教時期,世尊講的並不多;後來在方等時期、大乘佛教時期、祕密佛教時期,那些成就者對這些纔有過非常詳細的詮釋;龍樹菩薩將這些詮釋針對不同的行法次第進行了彙總和整合,形成了這部《華嚴經》。

因此,修行者若到達了世尊所說的『我證阿羅漢』,就必須要符合世尊所講的【所作已辦,梵行已立,不受後有,如實知之】這個標準。那麼,「如實知之」以什麼做標準?《華嚴經》講的最清楚,所以這也是要學《華嚴經》的原因。

假如一個修行者認爲:大概到了阿羅漢,我就會自動能了知一切法。有沒有這樣的情況?從經典的角度講,不會有這樣的情況。生命中的智慧,如實知的無上正覺,不會從天而降。

《華嚴經》的很多理念與我們以前在聲聞種性行法的理念不一樣,這點一定要清楚。在以往的行法實踐中,我們很可能有這樣的想法:等到我坐禪、修行、唸佛開悟並證得無上正覺時,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具足現前。不是這樣的,學習了《華嚴經》就知道了,沒有一個智慧是從天而降的。這是華嚴的核心理念,這點可能會和我們以前的很多理念產生衝突。

對《華嚴經》的解讀並不是要否定過去的行法,因爲過去的行法與華嚴行法是在不同的行法階段。也就是說,過去的行法都是對的,但是進入到《華嚴經》修學的時候,過去的行法理念要慢慢的改變,只有這樣才能在行法次第上不斷進步。

這是爲什麼要學習《華嚴經》的第一個理由,就是能如實知當下的行法實踐所在。

第二個理由是能明瞭如何是無上正覺、如何成就無上正覺。

在原始佛教時期,佛陀的弟子們可以由佛陀親自來對他們的行法實踐做出勘驗和判別的。但是越到後來,特別是到了末法時期,修行者唯一可以準確判斷自己行法所在的方法就是深入經藏,以佛經做標準,來判斷自己的行法所在。

雖然在經典中也常常談到可以依靠善知識,但具體來講是不是這樣,我們作為修行者要能做出判斷。如果有人認為自己對某位善知識有信心,他給自己的判斷是準確的。這個沒問題,我們不否定他,那就依照這位善知識的標準。但是,如果找不到這樣的善知識,就一定要以佛經為標準,不包括菩薩論,不包括祖師著書, 不包括古往今來大德的演說。為什麼?因為佛經是無上正覺成就者根據其生命體驗集結出來的,而其他很多並不是以這種方式呈現出來的。所以這點要給大家講清楚。

原始佛教時期,佛陀的弟子們關於自己是否證得阿羅漢,可以直接問佛陀,佛陀給他做出判別。但是越到後來,特別是現在的末法時期,我們唯一可以指望、可以依靠的就是以佛經作為標準,來判別自己的行法所在。

怎麼知道自己的行法實踐是否符合佛經的判別標準?原則上就是要如實知、如實體驗。也就是說,在一切法中,通過行法實踐,只要能如實知、如實體驗,就能判別自己是否得梵行清凈、得生命解脫、得無上正覺。

關於如實知和如實體驗的部分,《覺悟華嚴經》講義中我們講了很多,特別是「如實」是以什麼為標準的,我們都講清楚了。

關於「如實知」,就是怎麼知道自己的行法實踐所帶來的生命體驗是符合經典所說的,這裏有兩個核心:一是必須要準確掌握密法言說的解讀,二是對行法理論、行法次第有準確認識。

密法言說是宗教經典特有的演說方式,而宗教經典是依賴於眾生的生命體驗來演說的,所以經典的那些文字、那些描述場景化故事性的語言,必須要能轉成修行者自己的生命體驗,並在生命體驗中,修行者要能知道這部經在講什麼,這就叫「如實知」。如果密法言說不過關,不明瞭什麼是密法言說,不明瞭密法言說如何解讀,那麼即使讀誦再多遍的經典,修行者也很難把經典的言說轉成自己的生命體驗,這些都不能叫「如實知」。

那麼,密法言說的解讀、行法理論、行法次第在哪部經典裏講的最全面、最準確、最詳細呢?就是在《華嚴經》中。我們通過二十八講與七十講,已經把這一塊全部呈現出來了。

這是關於為什麼要學習《華嚴經》的問題,由此也引出我們對下一個問題的回答。

有同修提出不同的宗派思想體系是否能代替《華嚴經》的言說,甚至於不同思想家所構建的思想體系是否能放到《華嚴經》的思想體系裏來做判別。到現在為止,不管是中國還是西方都有很多思想家,佛教裏也有不同的宗派,每個宗派都有自己的思想理論。那麼,怎麼判斷其思想是否能帶我們到達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是否能帶到《華嚴經》這樣的思想體系裏來做判別?因爲思想體繫有很多,我們沒法一一地講清楚,但是可以給大家提供一種判別的方法,這個方法包括三個方面,大家可以依此做標準去檢查任一種思想體系。

譬如我們進入凈土宗、進入禪宗,進入法華宗,要能判斷其思想體系是否符合《華嚴經》,能夠涵蓋生命中的所有法,並能代替它。

第一,要看這種思想體系是否包含了生命中的所有法。所有法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一切法的總相,另一個是一一法的別相。也就是說,當我們判別不管是淨土宗的思想、法華經的思想,還是儒家的思想、道家的思想,首先要看這種思想體系是否包含了生命中的所有法,即是否包括一切法的總相和一一法的別相。

修行者成就的目標是證得無上正覺,如果這個無上正覺不包括生命中的所有法,而只是包含生命中的某一類法,這就不是究竟無上正覺。我們不是否定它,我們只是講它並不是究竟無上正覺。究竟無上正覺是什麼意思?就是如來地的無上正覺,它必須包含生命中的一切法。如果某一個宗派思想、某一個思想體系只包含某一類法,也就是說它有一個邊界,或許它也能讓我們在某一類法裏獲得解脫、獲得智慧,但是它不能到達究竟無上正覺。

這裏我們不具體評價淨土宗的思想如何、或禪宗的思想如何,只是給大家一個方法,對一個思想體系的判斷標準:第一就是要包含生命中的所有法。

第二,這個思想體系本身在演說一切法總相和一一法別相之間是如何非一非異的,從一一法別相,到一一法總相之間的次第是如何建立的。

次第是什麼意思?次第包括如實知,如實體驗和行法實踐。比如我們要言說蘋果這個概念,就必須要包含關於蘋果的所有屬性,以及所有蘋果的具體存在,即蘋果的一一別相。也就是說,如果蘋果是一個理論的話,這個理論必須包括兩部分:第一個是關於蘋果的總相,就是理論性的言說;第二個還要包括蘋果的別相,就是具體的對象,即實際存在的那個蘋果要包含在裏面纔可以。還要講清楚蘋果這個概念、屬性等等和實際存在的那個蘋果之間的關係是如何建立的。

這是第二個方面, 就是我們如何判別一種思想體系是否涵蓋生命中的所有法,是否能夠放在華嚴行法理論的框架下來做判別。

第三,就是不管是淨土宗、禪宗、法華宗,或者是儒家、道家,乃至於基督教的思想體系,都必須要對它的理論體系裏的概念有準確的定義。也就是不管是在哪個思想體系裏,必須要把它所使用的那些名相介紹清楚,譬如這個名相在這個理論體系裏代表什麼含義,與其它的思想體繫有何差別,一定要講清楚。

講清楚標準是什麼?就是如實知和如實體驗,具體來講就是:

第一,在我們理性範疇裏,這個概念是能穩定、可靠、而且確認可以到達的,即如實知的部分。

第二,所解釋的概念必須是在我們的生命體驗中能夠呈現的,即如實體驗的部分

任何一個概念只有從這兩方面去言說,纔算解釋清楚了。

假如在某個思想體系裏,或者在某個行法理論中,所解釋的概念不能在我們當前的生命體驗中呈現,而是在生命體驗之外的,那麼這種思想體系就是不完備的。

通過以上的介紹,可能新來的同學也能體會到我們非常強調行法實踐、行法理論、行法次第中各個名相的準確定義。準確定義是指:第一從當下的理性當中能到達。第二在生命的體驗中能呈現。因此,決定不能講某個概念是在我們生命體驗之外的,而且必須要在生命體驗之外去找那個概念的成就處,這都不是經典的言說方式。

以上從三個方面給大家介紹瞭如何判別一個思想體系,是不是符合《華嚴經》的演說方式。《華嚴經》是以語言的方式來呈現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的,所以任何其他的思想能否帶我們到達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用這三個方面去衡量就清楚了。

無論是解讀《華嚴經》,還是解讀某種思想體系、思想內容,我們必須要強調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自我因素。在學習《華嚴經》之前,我們在別教的行法理論中會講:自我因素是一切煩惱、一切生死輪迴的根本。所以總是講無我或諸法空。

當進入《華嚴經》修學階段時,一定要把這些問題弄清楚,經典中講到的無我和諸法空,是要把自我因素息滅,還是指自我因素在諸法當中不受影響。因爲在別教聲聞種性的行法階段,很多修行者是要把自我的生命力量息滅的,以爲這樣就能獲得生命解脫。而在華嚴行法階段,則需認識清楚:自我因素是生命中一切法的本體,是生命的主體,有生命的存在就一定有自我因素的存在。修行者成就解脫、成就無上正覺,必須要以自我因素爲核心來建立行法實踐,最終才能到達行法實踐的成就處。

自我因素就是自性的一種表現,從根本上講是沒有辦法息滅的;但是我們可以通過行法實踐改變自我因素在一切法中的運作模式,通過改變這種運作模式來獲得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

我們在二十八講和七十講中曾反覆講過這個道理,這裏就不多說了,只是強調行法實踐不能離開自我因素的參與,不能離開生命體驗的參與。自我因素代表什麼?自我因素代表生命當中的主動性、能動性,能夠統一一切法的力量。

這是關於爲什麼要學《華嚴經》的問題,概括來講就是:第一,能夠如實知行法實踐所在;第二,能夠知道什麼是無上正覺、如何成就無上正覺,並在行法實踐、行法次第中,如何判斷出自己所處的行法位次。

總之,關於總體的行法理論和行法次第,《華嚴經》演說的最清楚、最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