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分別我執、法執,俱生我執、法執的具體定位
【問】:
想請教一個問題,分別我執俱生我執,分別法執俱生法執,在大乘菩薩52位次中的節點。 我理解的是圓七信位破分別我執,圓六七住破俱生我執,證阿羅漢果。 圓七住開始破俱生法執,等妙覺破盡俱生法執。是這樣嗎?
【答】:
不是這樣。分別我執、分別法執對應一念無明。俱生我執、俱生法執對應根本無明;也稱作俱生無明、所知障、無始無明。
圓教第七住位破分別我執,第九住位破分別法執,得無生忍。
圓教第八地位以後,得無生法忍,明瞭如何破俱生我執和俱生法執,但是並沒有能力破除。
等覺位到達如來座前普賢菩薩法界,纔有能力破俱生我執和俱生法執。破除俱生無明之後,即是妙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