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到十住、十行的如理思惟、如理觀察?

 

【問】:

關於十住位見自性地一切法,與此一切法,如何做到如理思惟後的不取著?如何在十行位,於一切法生起如理思惟、如理觀察?

【答】:

這裡提到的如理思惟與行法理論是相互關聯的。

如果大家對佛教行法理論和行法次第還沒有完整建立,往往會認為行法理論非常龐大、非常複雜,並且不同宗派、不同時期、佛教理論建立的不同階段,言說都不一樣。這種認知很容易對我們造成影響,以為只要抓住一個行法,僅憑這一行法就能直接到達我們想要的成就處。

實際上,行法理論是非常重要的。從修行的最初起點,最後到達生命的自在解脫和無上正覺,行法理論就像地圖一樣,把修行過程中必經的每個行法次第、位置、修法狀態、各個階段的因緣生起、因緣顯現以及成就模式,都進行了詳細、準確的言說。所以,若通過學習《華嚴經》,能夠把行法理論建立起來,這對修行是非常有幫助的。

問題中講到如理思惟。實際上,對於佛教修行者來說,行法理論的建立就是一種如理思惟。包括我們依照《華嚴經》建立的完整行法理論和行法次第,都是一種如理思惟。

那麼,十住位見自性地一切法,與此一切法如何做到如理思惟後的不取著呢?

我們知道般若有三個屬性,即基於本體、自內顯發、和周遍完

備的。因此如理思惟、如理作意要圍繞兩個核心:一是明確如理的定義和標準,二是思惟本身一定要有系統、有次第,可以實踐和證得。二者結合在一起,纔是如理思惟、如理作意。

假如思惟的生起沒有標準,是跳躍性的,或者雖然是一種周密的思惟,但是不如理、不清淨,這種就是凡夫種性思惟。修行者需要把「凡夫思惟」和「如理思惟」區分清楚。

佛教中,「如理」有兩方面的標準:一是「一心清淨」,即行法生起時,行者一定是處於一心清淨的狀態。就像我們體會般若的三種屬性一樣,一定要有一心清淨,外在一切法不會對我們有生死困擾和後有影響。所以,這個標準我們是能體會到的;至於標準是否與如來地的實相相應,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當修行者進入到十住位見自性地一切法時,因為是剛到達十住位,這時的如理思惟,更多側重在一心清淨的狀態。也就是說,一定要能體會到一心清淨帶來的身心覺受。所以十住位的如理思惟、如理作意,首先是要一心清淨,要能見一切法。

十住位的一心清淨已經包含了不取著的內容,這從《華嚴經》第六住位、第七住位的經文就能體會到。第六住位講【聞讚佛、毀佛,於佛法中,心不動搖;聞贊法、毀法,於佛法中,心不動搖。】一共講了十個方面。第七住位講【聞有佛、無佛,於佛法中,心不退卻;聞有法、無法,於佛法中,心不退卻。】這是「經」的語言,都是講不取著的,指這些說法對我們沒有影響。

當善知識,或其他人告訴我們:沒有無上正覺,沒有佛陀的教法;或者聽到謗佛的言論時,我們會不會心有所動?到達華嚴行法第六住、第七住時,就是「心不動搖」、「心不退卻」。這些心無所動,不是作意生起的,而是外面的言論對我們完全沒有影響。

這個「沒有影響」就是一心清淨,是我們能覺受到的。假如詳細解讀這個「一心清淨」,從第六住、第七住位的經文中,都能表達出來。如果再進一步延伸,體會就會更加深刻。

比如在《無量壽經·發大誓願第六》中,阿彌陀佛發四十八願時,講到極樂世界的往生者【皆得金剛那羅延身,……身頂皆有光明照耀,】極樂世界【既無標識名號,亦無取捨分別,】極樂世界皆是大丈夫相,沒有女人相;還有【尚無惡道之名,何況有實】等等。如果從華嚴行法的角度來講,這些言說並不是指外在一切法的法相本身一定要呈現出經文文字表述的意境。極樂世界是不是真的沒有文字和標識名號?或者說,四十八願中講的往生者【若形貌差別,有好醜者不取正覺,】所指的是極樂世界所有人的長相、身高、大小、胖瘦、容貌都要一樣纔可以?其實,這些都是以化身世間的標準來衡量經典的語言。

我們在《二十八講》中強調過,解讀大乘經典時,一定要把經文還原到報身世間的成就模式上來。只有把文字轉成自己的行法和成就模式時,才能體會到經文的真實義趣。

問題中講到:“十住位時,如理思惟後的不取著”,這個不取著的意思,如同阿彌陀如來四十八願中的這些言說,都是在告訴我們,外在的一切法,不論是善道、惡道、男相、女相,有文字、沒文字的,這些對我們都不會產生困擾和束縛。而沒有困擾和束縛的時候,就叫「不取著」。

十住位的不取著,在《華嚴經》的語言,是從被動的角度來說的。如果從阿彌陀如來四十八願的角度,即站在實報莊嚴土成就者的立場來講,我們是能檢驗的。如果面對外在一切法,我們還有形貌的差別、好醜的判別,那麼通過反觀,就能知道自己還沒有到達法藏比丘成就的極樂世界實報莊嚴土的成就地。這是從兩個立場來講的。

因此從十住位的角度來講,不取著就是一心清淨的成就;不取著的內容,就是阿彌陀如來的四十八願,外在一切法不再對我們產生困擾和影響,所以二者都是由內在生起的。

我們再回到如理思惟。從佛教行法理論來說,思惟一定要有次第、概念要準確、系統要完備。只有以這樣的形式所生起的思惟,纔是佛教中講的思惟,與凡夫種性的妄想不同;妄想則是跳躍性的,沒有過程,直接到達結果。

明瞭這些概念之後,我們再來看如理思惟的標準問題。

關於標準,就要看是聲聞種性的標準,還是十住位的標準,或者是圓覺菩薩的菩薩道種智的標準,這些都是可以探討的。而最詳細、最準確的標準就在佛陀的經典中、在菩薩的論義中。

後面說:“與此一切法,如何做到如理思惟後而不取著?”那就要不離一切法,即要在一切法中來建立如理思惟而不取著的成就模式。只有這樣,纔是華嚴行法十住位的見自性地一切法的狀態。

通過華嚴行法理論,我們知道,十住位以後開始建立的菩薩道種智行法,屬於不共別教行法,即後面的行法一定要依於前面的行法成就來建立。也就是說,十行位中的如理思惟、如理觀察,一定是基於十住位的成就模式來生起和建立的。

十住位時,能見一切法,能夠於一切法不取著,能夠擺脫身心覺知的一切法的乾擾與束縛而獲得一心清淨。經典的語言就是,證得般若波羅蜜,到

達無生忍。然後在此基礎上,再來建立十行位以後的菩薩道種智行法。

同樣的義趣也體現在《金剛經》中。 《金剛經》的核心就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十住位的實際成就就是「應無所住」;十行位之後的行法,就是在「應無所住」的基礎上來建立「而生其心」的部分,要能生起一切法。

要「生起一切法」,就要知道「如理」的標準。這個標準言說起來會有非常多的內容,總體來講,有二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方面,從不共法世間自成就的角度來講的。

修行者依照十住位得無生忍、於一切法不取著、證得阿鞞跋致地的成就,進入到十行位,是否做到如理思惟,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確立和驗證:

第一,是否已經擺脫生死對我們的困擾和束縛?

第二,是否已經擺脫痛苦、苦受帶給我們的影響和束縛?

第三,是否已經擺脫罪業、染著法帶給我們的影響和束縛?

也就是說,擺脫生死、苦受、罪業的困擾和束縛,是修行者在第七住位就要完成的。只有在此成就的基礎上,修行者在十行位纔有可能生起空有模式的菩薩道種智行法。這是從行者報身世間成就的角度來衡量的。這是十行位如理思惟第一個方面的內容。

行者到達十行位時,在世間的呈現也要如理思惟。也就是說,當到達報身成就時,不是脫離世間、脫離社會,而一定要在世間一切法中獲得自在解脫。這一切法,包括了共法世間一切法和不共法世間一切法。

第二方面,從共法世間的角度來講的。

在共法世間一切法當中的如理思惟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面對自然界一切現象,山河、大地等,能夠做到如理觀察、如理思惟。比如自然界的科學、哲學、學科教育等等,都要做到對於一切現象的如理判別,這些屬於在共法世間建立的如理思惟的模式。

二是對於人類共同所建立的諸如道德規範、法律,還有不同民族和文化等等因緣下,也要能夠做到如理思惟、如理觀察。只有符合所處環境的那一種規範,纔能夠獲得自在解脫。

從修行者的角度來講,修行的目標就是要獲得生命的自在解脫,最終到達無上正覺。從成就無上正覺的角度來講,行者在十行位時,只是能夠生起無上正覺的種子,之後要經過十迴向位、十地位,乃至於等妙覺位,才能到達無上正覺;但是從生命自在解脫的角度來講,行者到達十行位時,依於十住位得無生忍、入阿毘拔致地,得一心清淨的成就,來建立十行位以後的菩薩道種智行法。這個時候,行者是可以做到如理思惟、如理觀察,從而獲得生命的自在與解脫的。

由此可見,十行位的「如理思惟」、「如理觀察」的標準和內容都是非常具體的,不是概念化的,都是可操作的,在身心覺知的一切法中能體驗的。

因為問題是關於十住位與十行位的,所以我們要特別強調,在這個階段,行法一定要以自己的自在解脫為核心。也就是說,一定要在第六住位、第七住位成就無生忍、破一念無明、住阿鞞跋致地、證得般若波羅蜜,以擺脫生死的困擾、罪業的困擾、苦痛的困擾,這是我們修行的最核心之處,而且是在當下逐漸就能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