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量夀經》講的四十八願真實意義
【問】:
學習《華嚴經》後,發現自己以前解讀經典的模式就是聲聞模式,現在再讀經時,會嘗試著從大乘的角度去解讀。現在有個問題:關於《無量夀經》攝生三大願:十八願、十九願、二十願,對於我們浄業行人來說非常重要,請張師兄從大乘的角度解釋一下這三大願嗎?
【答】:
《無量夀經》四十八願中,我們最熟悉的第十八願,即十念必生願;第十九願、第二十願,一個是聞名發心願,一個是臨終接引願。
提出這個問題本身,實際上就是站在《華嚴經》十信位之前的行法模式上提問的。講到在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裡面,提出這三願對我們是最重要的。為什麼認為這三個願是最重要的呢?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是平等的,從《無量夀經》本身的意義來講,無論是二十四願,四十八願,三十六願,都是平等的。平等意味著我們往生極樂世界的時候,是同時到逹的。也就是說,對浄土宗的修行者來講,如果從大乘佛教理論實際意義來說,是不能只取十八願、十九願、二十願的,因為這三願和其它的願是一個整體。
換句話講,從法藏比丘成就極樂世界的模式來說,假如阿彌陀佛說,成就極樂世界的四十八願中,選第十八願就能夠往生極樂世界,那麼阿彌陀佛會不會告訴我們,既然選第十八願就可以往生,是否第一願「國無惡道願」可以取消?若可以的話,極樂世界還是有惡道、有污穢的。
所以,對於這種有選擇的理念,實際上是我們現在的行者受於民間宗教信仰的影響造成的,認為我只要抓住一條,就可以成就。
從大乘佛教理論的角度來看,這就是走入了一個誤區。
之所以四十八願是一體的。當我們真正到逹阿彌陀如來極樂世界的時候,我們同時也要做到,在我們的知見裡是沒有惡趣的,是以智慧為核心的,只有這樣,才會有第十八願的十念必生,這是從平等意義來講四十八願。
第二個就是,我們要能確切解讀四十八願本來的意義。這就牽扯到對於「十念必生」本來意義的解讀問題,要解釋的內容非常多。如果我們在十信位之前的修法模式裡,已經建立了非常重的習氣,當聲聞種性,別教種性的修法模式對我們的影響非常大的時候,要做這種解讀就不容易。不過沒關係,大家可以慢慢來,因為只有進入到華嚴行法,最低要到十信位、或初住位的時候,才能瞭解什麼叫做「十念必生」。
這些均牽扯到經典解讀的問題,我們解讀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是否爲阿彌陀佛本來的意義?四十八願與我們所理解的,或者說與我們願意相信的那個期望值,是否吻合?比方說第三願,【十方世界。所有眾生。令生我剎。皆具紫磨真金色身。三十二種。大丈夫相。端正浄潔。悉同一類。若形貌差別。有好醜者。不取正覺】。怎様解讀?如果從字面意義來講,就是所有往生阿彌陀如來極樂世界的,身體肯定都是金黃色的,或者深黃色的紫磨真金色身,並且長相都一様;假如兩個人長相不一様,髙矮胖瘦不一様,阿彌陀佛就不會成就無上正覺。
極樂世界到底是不是這様的?從大乘佛教理論來講,完全不是這様的。但是我們卻願意相信從字面來看的極樂世界。所以這裡就有一個解經的問題,因為我們漢地的佛教是顯教模式的,總體來講,不是按照祕密佛教的模式來修學的。實際上就算是顯教的經典,譬如我們看到的這些經文,在言說上依然都是密法言說的模式。因此,對於【形貌差別。有好醜者。不取正覺】,就要問一下是不是就是我們理解的「要長相一様」?對於【三十二種。大丈夫相】,是不是就是我們講的都是世間男子相? 只有把這些都弄清楚,才能明白後面講到的「十念必生」及諸佛接引所代表的意義。
「四十八願」願願是平等的。也可以講,「四十八願」是阿彌陀如來對往生極樂世界的修行者,提出來的四十八種行法。我們不要把「四十八願」當做阿彌陀佛的願,不要當做阿彌陀佛跟我們簽的合同,我們選一條就可以中標;而是要反過來理解,每一個修行者自己的極樂世界就是依照這四十八願來建立的,實際上要把「四十八願」轉成修行者的行法。
另外,所提的問題是「自他模式」,就是阿彌陀佛已經建立了一個世界,並給要去那裡的修行者列了一些條件;我既然要去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就在這些條件中選擇最簡單的一個,阿彌陀佛按照這個合同,憑此最簡單的一條,就可以接引我去。這一種就是自他模式的。
我們給大家再舉另外一個例子,為什麼說阿彌陀佛四十八願是一體的。在講到華嚴初住位以後的行法,一定要依於內在覺知模式來建立;到第六、第七住位的時候,修行者証得阿鞞跋致地,証得無生忍,證得般若波羅蜜。換句話講,就是「得佛授記」。
關於「得佛授記」,在上座部經典中佛陀給出八個條件:第一,一定是人間的修行者;第二,要是男性;第三,修行圓滿,在這一世證得阿羅漢果;第四,能遇見在世的佛陀;第五,必須出家成為佛教比丘,或相信業因果報的沙門;第六,必須成就四禪八定與五神通等聖德;第七,增上行,能夠完全奉獻生命給予佛陀的這種極強誠意;第八,擁有不畏懼任何艱難,去成就佛果的極強善欲。
實際上,這八條有很多是密法言說。比如,第二條講到要是「男性」,其實就是經典裡講的要「女轉男身」,才能得佛授記。也就是要能夠從聞法模式的行法,轉到內在覺知模式的行法,這是其中一個條件,經典的語言就是「女轉男身」。
還有第四條,即一定要能夠遇到在世的佛陀。我們聽到有些大德講到菩薩授記的時候,認為現代的修行者是不可能得到佛陀授記的。這就是從字面意義來解釋的,認為世間的釋迦牟尼佛已經入滅了,我們現在不可能遇到在世的佛陀,所以現在的修行者就不會「得佛授記」,這也是誤解。學習華嚴行法的就知道,遇見在世佛陀的意思,是指修行者生起內在覺知模式行法。當正知見、正思惟建立起來了,就是遇見當下的佛陀。後面講的要出家成為比丘也是一様的,出家講的是轉八識成四智。
我們仔細去體會就知道,這八條就是到達華嚴初住位到七住位的行法。也就是說,我們在座的修行者,如果能夠建立起內在覺知模式的行法,並且能夠在當前的五蘊身、六入處一切法中,建立微細觀察、勝妙思惟,其本身就是「得佛授記」的八種條件具足。而且要八個具全才可以,不能說我滿足第一個,也「得佛授記」,這不可以。因為這八個是一體的,需共同來印證修行者是否到逹華嚴行法的十住位。
為什麼講法華涅槃時,佛陀講的兩部經典是到逹華嚴行法初住位到七住位之間的成就地呢?如果我們還原到經典本身的意義就看到了,「龍女」要「轉身」纔可以。 「龍女」不是講畜生類的,而是講我們世間的修行者;「轉身」就是要能夠生起內在覺知模式的行法。還有「龍女轉身到南方無垢世界成佛」,為什麼到南方去?就是要增上行,即「得佛授記」中的「增上行」。龍女能轉身,並且是在當下見到佛陀,這都是在《法華經》裡面講得清清楚楚的。
所以,關於十八願、十九願、二十願這三願,總體來講,有兩方面的內容:第一,這三願跟其餘的願是平等的,四十八願是總和在一起的行法模式和成就模式;第二,一定要把四十八願本來的法義解讀出來,然後要落實到行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