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法是一種力量,所有的問法都是以果爲因嗎?
【問】:
在課中您講到說,問法是一種力量,法主是代表一種解決問題的力量,最終還會回到問法主。也就是說這個成就地的顯現是以果為因。是不是所有的問法,都是以果爲因嗎?
【答】:
都是這樣的,以果為因的。這裏牽扯到宗教史、宗教哲學的問題。宗教最初的建立,是因爲我們對於大自然、對於一切法、對於生命本身有一種疑問,我是從哪兒來的?這一切法爲什麼在這兒?有這些疑問。或因爲這一切法不是我造的,所以肯定是有一個人造的,誰造的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想知道他。就這麼簡單的一個道理,所以人們有了宗教,說一定有那麼一個人特厲害,把一切法都放在這兒了,這就是最初的宗教。
然後經過整體宗教的研討或是辨析,最終就形成了本體論。對於一切法本體部分的認知,在哲學裏稱爲本體論。實際在我們佛教,這一塊其實就是般若所要完成的。我們在般若經裏見的最多的就是,非這個、非那個,爲什麼?就是怕你把自己的知見、直覺、個體經驗加進來,你把這個去掉,所見到一切法就是見性。
其實見性沒那麼複雜。但是你要保任到那兒的時候,就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千萬不要把見性,或者證一切法空神祕化。剛纔師姐說,我是不是把身體任督二脈打通,或者把它背下來纔可以。不是的。
【問】:
明白了。剛纔您說一開始是因爲一個宗教模式;「因爲我不知道,我想知道」。後面就進入到另外一個階段,就是認識論階段。它是不離第七意識的作用來建立的,就像您說的,他會認爲在這個東西外面有一個東西。是否就是我們內在的覺知生起那個階段,對嗎?
【答】:
對;咱們要把整個宗教史的過程理順,它其實就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在哲學裏叫本體論。就是討論那個本體到底在、還是不在,怎麼認識它,怎麼去除個體的知識、經驗後到那個地方,這是本體論。第二個階段,是認識論。因爲本體的部分不是靠語言思惟能到的,所以最後發現,我討論了半天,其實我也不知道它在哪兒?既然這一切法都是它造的,或者是從這兒生起的,那我就瞭解這一切法,不也能瞭解那後面的東西嗎?
這樣問題就來了,我們如何認識當前的一切法,就變成認識論。您要注意的是什麼呢?本體論的部分,是要息滅個體知識的,我們是圍着那個本體轉的。認識論是說以我爲核心的這一切法,我要怎麼認識它?這就是認識論。
我們自然科學其實都是在認識論的這個領域裏面建立的。自然科學的發展,像後來古希臘哲學的發展,從本體論到認識論。認識論是說我要通過自己的眼睛、知識、經驗去認識上帝所創造的一切法。而從佛教來講,就是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來認識如來地的一切法。這就是認識論的部分。
認識論的部分在華嚴經裏,其實就是十行位以後的菩薩道種智行法。所以這裏就有一個問題,就是第七意識決定不是要息滅的。但是這句話如果您對十住十信之前的修行者去講,他一定會說你是邪知見。
【問】:
您講到的「不可言說、不可說」,就是要否定一切法。到了後面這個認知階段的時候,就要再確立一切法。但是您說前面這個一切法跟後面那個一切法是不同的。因爲他們所依的,一個是以第七意識的分別取著為核心,一個是以平等性智為核心。
【答】:
這個確實是我們過去的很多修行者,把這塊總是不能夠詳細展開。實際你想想看,第七意識既然能夠給我們造成凡夫種性的娑婆世界,它一定也能夠使我們建立極樂世界、華藏世界,只不過就是哪一種模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