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法實踐本身即是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具體顯現
【問】:
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這個目標是當下生命中的一種因素、一種存在,而不是未來的一個目標,這句話怎麼理解?
【答】:
這個話題我們最初講等覺位的時候談到過,在十信十住位之前的行法階段,也就是權教、二乘聲聞、別教菩薩的行法模式裡面,是把行法和目標分開的,行法實踐是為了到達一種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成就地,這兩個是分開的。行法實踐是手段,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是結果,在十信十住位之前的行法模式裡,是按這個方式建立行法實踐的。
但是在菩薩道種智行法階段的時候,我們需要建立另外一種方式的行法實踐。修行實踐的過程,本身就是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一種呈現。生命解脫和無上正覺不再是行法實踐之外的一個目標,行法實踐不再是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的一種手段,行法實踐本身就是生命解脫與無上正覺目標的呈現。
這是在菩薩道種智行法階段時要能體會的,一定要和十信十住位之前的二乘聲聞行法、別教菩薩共法世間的帶有分別取捨的那種行法理念區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