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地之前與等妙覺位的「以自為因」有何區別?
【問】: 十地之前與等妙覺位的「以自為因」有何區別?
【答】:
圓滿證得「以自為因」當然要到如來地纔是。到達十地位的時候有一個清淨法習氣,我們知道自己能夠完全掌控自己的生命形式;到等覺位雖然沒有作意的習氣,但是微細的習氣還在。
詳細來判定,十地位還沒有到達等覺位的時候,只是進入到破除「根本無明」的模式,還沒有真正生起破除「根本無明」的行法。到十地位的時候得無生法忍,並且能將無生法忍行法拓展到一切法,但還不具備破除「根本無明」的地步,因為十地位的時候還有一個自我審核的習氣。
八地之前自我審核是要作意生起的;八地到十地不需要作意,但是還有習氣,就是還能夠意識到它;到等覺位的時候這個習氣已經去掉了,但是我們還是有一個微細的習氣,就是仍然知道是在行法中;到妙覺位,就實際到達破除「根本無明」。
八地到十地是進入到破除「根本無明」的模式。因為有清淨法習氣,實際上還沒有到達真正破除「根本無明」。把清淨法習氣去掉後,到等覺位來破除「根本無明」,破除「根本無明」的時候,就是如來座前的普賢菩薩法界。
所以,當把修行習氣去掉了,就到達如來座內的普賢菩薩法界,這時就是如來種性的一切法世間。也就是當我們到達如來種性的時候,在顯相上來講就是如來座內的普賢菩薩法界。因此生命不是消失了,而是以一種自覺主動的修行者方式呈現在世間。
從行法實踐的角度來講,八地以後都不是作意生起,但是有習氣在。假如從作意的、刻意的行法實踐的力量來講,都是在菩薩道種智行法階段,從初住位到第十地位都在這期間。
身語意入滅盡定,從行法實踐來講,身業、語業入滅盡定能具體在差別智行法中顯現;而意業入滅盡定是成就一種總持力,是從能力的角度、從總相的、根本智的角度來到達。意業入滅盡定的具體顯現就是身業、語業中的一切法。
在《華嚴經》的行法理論中,入滅盡定行法有很多種形式。在別教,從第八位到第十位就叫滅盡定行法。但是如果和等覺位普賢菩薩法界的行法對比,等覺位以後是普賢菩薩法界的滅盡定行法,它與住行向地的第八位到第十位有什麼差別呢?這種差別在《華嚴經》裏面纔能夠很詳細的把它辨析出來,就是別教菩薩的入滅盡定行法與普賢菩薩法界的入滅盡定行法之間的差別就在於前者還有一種修法習氣。但是跳出《華嚴經》的行法理論,在其他的經典裏面可能就很難找到如此微細、準確的描述。
如果不是從《華嚴經》的方式再返回到其他經典,若直接從其他經典來學習行法理論和行法次第,往往就沒有華嚴行法理論講的那麼詳細、那麼準確。它只能是一大概的結構,但是每一位行法如何辨別,之間有什麼差異,如何退轉,如何精進,這些只有在《華嚴經》裏講的最清楚。